
【法】 amalgamation of actions
appeal to; inform; tell
【法】 versus
go; leave; of; somebody; something; this
unite; ombination; incorporate; amalgamate; annexation; coalition
consolidation; meld
【计】 conflation; converging; merge; merging
【医】 incorporate; incorporation
【经】 amalgamation; combination; conglomerate; consolidate; embody; fusion
incorporate; integration; merge
诉之合并的汉英法律释义
诉之合并(Joinder of Claims)指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将同一原告对同一被告提出的多个相关联的诉讼请求合并于同一诉讼程序中审理的制度。其核心目的是提升司法效率、避免矛盾裁判,并减少当事人诉累。
多个原告或被告基于同一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共同参与同一诉讼。例如,多名债权人共同起诉同一债务人(《民事诉讼法》第52条)。
同一原告对同一被告提出多个诉讼请求,且请求间存在事实或法律上的关联性。例如,原告在同一诉讼中同时主张合同违约赔偿与货物返还(《民事诉讼法》第140条)。
权威参考来源:
诉的合并是指法院将多个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诉讼主体合并至同一诉讼程序中审理和裁判的制度,旨在提高司法效率、节约资源并避免矛盾裁判。以下从定义、分类、条件和意义等方面综合分析:
诉的合并是法院将两个以上彼此关联的诉合并至同一程序审理的制度。其核心在于将多个独立的诉(如不同诉讼请求、主体或法律关系)整合处理,例如原告同时主张借款返还和买卖合同履行,或多名被告被共同起诉。
主体合并(主观合并)
指诉讼当事人的合并,常见于共同诉讼。例如多名原告共同起诉同一被告(必要共同诉讼),或多名被告因同类诉讼标的被合并审理(普通共同诉讼)。
客体合并(客观合并)
指同一原告对同一被告提出多个诉讼标的,如同时主张离婚和财产分割。根据请求关系,可分为单纯合并(无关联请求)、重叠合并(同一事实引发多个请求)等。
主客体混合合并
兼具主体和客体合并,例如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既涉及新当事人加入(主体合并),又形成新诉与原诉的合并(客体合并)。
反诉与本诉合并
被告提起反诉后,法院将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如借贷纠纷中被告反诉原告未履行合同义务。
需注意,若合并可能导致程序混乱或不公,法院可不予合并。具体规则详见《民事诉讼法》第53条、第140条等规定。
避开的不履行债务引起的责任场外经纪人嘲骂地大脚蛋白质固定的动形词的负债银行官衔核反应温度系数合格程序员后果自负后胫骨互助基金积存结构工程师结构树截止频率痉挛性假硬化领受硫酸后马托品煤中不可燃物目的主机屏极电容气动力锤气体洗涤塔斯蒂芬氏点丝条特别合杼外来溶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