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emergency man
【经】 launch
inform; give notice; notify; send word; circularize; message; notice
a circular letter
【计】 notify
【经】 advice; advise; communicate; notification; notify
bumbailiff
【法】 bailiff; bedel
在汉英法律词典中,"送出通知的执达员"(英文:Bailiff Serving Notice)指经法院授权,负责依法定程序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或执行通知的司法执法人员。其核心职能是确保司法程序中的通知送达合法有效,常见于传票、判决书、执行令状等文书的递送环节。
身份性质
执达员(Bailiff)是普通法系(如中国香港、英国)司法系统中的公职人员,由法院委派,具有强制执行与文书送达的双重职能。其送达行为代表司法权威,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如亲自交付、留置送达等)。
"送出通知"的具体场景
包括但不限于:
香港法例中的执达主任
根据香港《高等法院条例》(High Court Ordinance, Cap. 4),执达主任(Bailiff)隶属司法机构政务长管辖,其送达程序需符合《规则指示》(Rules of the High Court)第10号命令,确保文书有效送达债务人。
参考来源:香港司法机构官网说明
英国法下的送达规则
依据英国《民事诉讼规则》(CPR Part 6),执达员需在特定时间、地点送达,并填写《送达证明书》(Certificate of Service)记录过程细节(如送达时间、接收人身份),否则可能导致程序无效。
参考来源:英国政府立法文件
中国大陆的"执行员"(Executor)虽职能部分重叠,但严格区别于普通法系的"执达员":
注:术语适用性需结合法域,中国大陆现行法律中无完全对应的"执达员"职位,相近职能由法院执行员或法警承担。
根据法律术语的定义,"送出通知的执达员"指司法体系中负责法律文书送达的专业人员。其核心职责与工作特点如下:
核心定义
法语中称为"huissier",是经法律授权的司法辅助人员,主要职责包括判决书、传票等法律文书的正式送达,确保司法程序合法有效。例如法汉词典中提到的"signifier un jugement"(送达判决书)正是其典型工作场景。
工作特征
延伸职能
除文书送达外,部分司法辖区的执达员还承担查封财产、执行法院判决等强制措施。其工作贯穿民事案件执行全过程,是连接司法裁决与实际执行的重要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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