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arbitral award
adjudication; arbitrament
【经】 adjudication; arbitral award; arbitrament; award; findings
book; letter; script; write
裁决书(Arbitral Award / Court Ruling)的汉英词典释义
裁决书是法律程序中由仲裁庭或特定司法/行政机关对争议事项作出的终局性书面决定。其核心含义包含以下法律特征:
终局性与强制性
裁决书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在仲裁中体现为“一裁终局”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法院裁决则需经法定程序方可推翻。英文对应术语为"Arbitral Award"(仲裁裁决) 或"Court Ruling/Judgment"(法院裁决),强调其强制执行力(enforceability)。
内容要素
需载明争议事实、裁决理由、法律依据及结果(如责任划分、赔偿金额)。国际仲裁中需符合《纽约公约》形式要求,例如包含当事人信息、仲裁条款效力说明等(参考《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第31条)。
适用场景区分
权威来源参考
(注:因未提供可引用网页链接,此处仅列明法律文献及工具书名称作为专业依据。)
裁决书是法律程序中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出具的书面决定文件,主要用于解决争议或程序性问题。以下是其核心要点:
仲裁裁决书
由仲裁庭根据《仲裁法》作出,用于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实体争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其法律效力具有终局性,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再次申请仲裁或起诉。
法院裁定书
由法院制作,主要处理诉讼中的程序性问题(如管辖权异议)或部分实体问题(如财产保全),依据《民事诉讼法》等规定。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规定,裁决书需包含以下内容:
对比项 | 裁决书(仲裁) | 裁定书(法院) | 判决书(法院) |
---|---|---|---|
适用对象 | 民商事实体争议 | 诉讼程序问题 | 实体权利义务争议 |
法律依据 | 《仲裁法》 | 《民事诉讼法》 | 《民事诉讼法》 |
可否上诉 | 一般不可上诉(一裁终局) | 部分可上诉(如不予受理) | 可上诉 |
若裁决书内容有遗漏,当事人可依法申请补正。需注意,仲裁与法院文书的适用范围和法律效果存在显著差异,选择争议解决方式时应结合具体情况。
(以上内容综合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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