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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商章程英文解释翻译、通商章程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trade regulations

分词翻译:

通商的英语翻译:

have trade relations
【经】 commercial intercourse

章程的英语翻译:

constitution; regulations; rule; statute
【化】 regulation

专业解析

"通商章程"是一个具有特定历史背景和法律含义的术语,在汉英词典中通常对应英文翻译为"Commercial Regulations" 或"Trade Regulations"。其核心含义是指国家之间为规范双边或多边贸易活动而缔结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约或协定文件,详细规定了贸易规则、关税税率、商人权利与义务、争端解决机制等具体条款。

从专业角度解析其详细含义与背景:

  1. 核心定义与法律性质

    "通商章程"特指主权国家(或政治实体)之间通过外交谈判正式签订的、关于相互贸易关系的成文法律文件。它属于国际条约的一种,对缔约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其核心目的是建立有序、可预测的贸易环境,促进双边或多边商业往来。它通常包含具体的、可操作的条款,而非仅仅原则性声明。

  2. 关键内容要素

    一份典型的"通商章程"会涵盖以下核心内容:

    • 关税规则: 明确规定进出口商品的关税税率、计税方法(如从价税、从量税)以及减免税规定。这是章程最核心的部分之一。
    • 贸易权利与待遇: 规定缔约方商人、船只、商品在对方领土内享有的权利,如最惠国待遇(MFN)、国民待遇、市场准入条件等。
    • 通商口岸与地点: 指定允许进行对外贸易的具体港口、城市或区域。
    • 商人与领事事务: 涉及外国商人的居住、活动范围、财产保护、领事裁判权(在特定历史时期存在)以及领事官员的职责与权利。
    • 商品限制与禁运: 列出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商品种类(如军火、鸦片等)。
    • 争端解决机制: 规定贸易纠纷的处理程序,可能涉及领事、外交途径或仲裁。
    • 其他细则: 如货币兑换、度量衡标准、船舶管理、走私处罚等具体操作规则。
  3. 历史背景(尤其在中国语境下)

    在中国近代史语境中,"通商章程"常特指1840年鸦片战争后,清政府与西方列强(如英国、美国、法国)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的附属文件或专门协定。例如:

    • 《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又称《虎门条约》,1843年): 作为《南京条约》的补充,详细规定了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个通商口岸的具体贸易规则、关税税率(值百抽五)、领事裁判权等,是近代中国第一个"通商章程"。
    • 《五口通商章程:海关税则》(1844年中美《望厦条约》附件): 进一步细化了关税规则。
    • 后续的《天津条约》(1858)、《北京条约》(1860)等也包含或衍生出新的"通商章程"。这些章程往往是在列强武力胁迫下签订,片面给予外国优惠,损害了中国的主权和利益,是半殖民地化的标志之一。
  4. 现代应用与国际法视角

    在现代国际法和贸易体系中,"通商章程"的概念已融入更广泛的双边贸易协定(Bilateral Trade Agreement, BTA) 或区域贸易协定(Regional Trade Agreement, RTA) 框架中。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规则体系(如GATT/GATS)为全球贸易提供了基础性"章程"。现代协定同样详细规定市场准入、关税减让、非关税壁垒、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争端解决等,但其签订通常基于平等谈判。

权威性参考来源:

网络扩展解释

“通商章程”是中国近代与外国签订的贸易协定文件,主要用于规范通商口岸、关税、贸易权限等内容。这些章程多伴随不平等条约,对中国主权造成损害。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定义与核心内容

  1. 基本性质
    通商章程是两国间关于贸易规则的具体协定,通常作为主条约的补充细则,涉及通商口岸开放、关税税率、商人权利等。例如中日《通商章程》开放15个中国口岸和8个日本口岸(),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则规定广州、厦门等五处口岸()。

  2. 典型条款

    • 关税权丧失:如中英章程将关税定为“值百抽五”,剥夺中国自主权()。
    • 领事裁判权:英国等列强通过章程规定其国民在华犯罪由本国领事审判()。
    • 免税特权:中俄章程中规定双方“两不抽税”,实际使俄国商品免税进入中国()。

二、历史案例与影响

  1. 中日《通商章程》(1871)
    该章程废止日本锁国政策,开放横滨、神户等口岸,被视为中日平等贸易的早期尝试,但后续日本崛起后通过其他条约攫取更多特权()。

  2. 中英《五口通商章程》(1843)
    作为《南京条约》补充,规定英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关税协定等,标志中国司法和关税主权开始丧失()。

  3. 中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1851)
    沙俄通过此章程取得在新疆免税贸易、设立领事馆及治外法权,是俄国在华扩张的开端()。

三、评价与反思

通商章程虽名义上是贸易协定,实则多伴随殖民色彩。其核心问题在于:

如需进一步了解某一条约的细节,可参考权威历史文献或具体条约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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