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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法英文解释翻译、条约法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经】 law of treaties

分词翻译:

条约的英语翻译:

pact; treaty
【法】 treaty

法的英语翻译:

dharma; divisor; follow; law; standard
【医】 method
【经】 law

专业解析

条约法(Law of Treaties)是国际法中规范国家间协议缔结、解释、生效及终止规则的法律分支。其核心内容包括三个方面:(1)条约的成立要件,即缔约方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协议内容符合国际强行法;(2)条约解释原则,主要依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33条规定的文本解释、目的解释及善意解释规则;(3)条约效力机制,涵盖保留条款、修正程序及因重大违约终止条约的条件。

该法律体系的主要法律渊源为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Vienna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reaties),目前已有126个缔约国。公约第2条明确定义条约是"国家间以书面形式缔结并受国际法管辖的国际协议",同时确认国际组织也可作为条约缔约方。

条约法实践中遵循三个基本原则:①自由同意原则,禁止使用武力威胁缔结条约;②条约必须遵守原则(pacta sunt servanda),要求善意履行条约义务;③情势不变原则(rebus sic stantibus),允许在缔约基础发生根本变化时终止条约。这些原则通过国际法院的判例得以具体化,如2012年尼加拉瓜诉哥伦比亚领土争端案中,法院援引条约解释规则对《波哥大条约》进行了解释。

网络扩展解释

条约法是指调整国际法主体之间条约关系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的总称,其核心涉及条约从缔结到终止的全流程规范。以下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详细解释:

1.基本定义

条约法以《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为基础,主要规范国家及其他国际法主体(如国际组织)缔结、解释、适用和终止条约的行为。其核心在于确保条约的合法性、效力和权利义务的明确性。

2.核心内容

条约法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关键环节:

3.主要特征

4.法律依据

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是条约法领域的基石性文件,明确了条约的定义、缔结程序及效力规则。1986年公约进一步扩展了国际组织作为缔约主体的地位。

如需更完整的分类或案例,可参考来源(百度文库)及(道客巴巴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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