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ill-gotten
【法】 illegality; illegitmacy; unlawfulness
get; obtain; acquire; attain; earn; gain; make; take
【電】 acquisition
"非法獲得的"是一個形容詞性短語,用于描述通過違反法律或規定的手段取得某物或某種狀态。其核心含義強調取得方式的違法性。從漢英詞典和法律英語的角度,可詳細解釋如下:
字面構成
組合後意為"通過非法手段取得的",強調行為過程的違法屬性。
英文對應術語
最直接的翻譯是"illegally obtained",常見于法律文本。例如:
"非法獲得的證據" → illegally obtained evidence(如違反程式取得的證據)。
其他近義表達包括:
- Unlawfully acquired(強調違反成文法)
- Wrongfully gained(側重道德與法律雙重違規)
該短語的權威性需結合法律場景理解,常見于以下領域:
刑事犯罪
例:贓物(stolen goods)即典型的"非法獲得的財物"。
證據法
知識産權與數據
《元照英美法詞典》
定義"illegally obtained evidence"為"以侵犯憲法權利的方式取得的證據",強調程式違法性(如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
來源:北京大學出版社《元照英美法詞典》2019修訂版,第678頁。
聯合國法律文件
《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第34條要求締約國撤銷"非法獲得的財産"(property acquired illegally)的法律效力。
來源: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Corruption, Article 34.
中國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64條規定:"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責令退賠",其中"違法所得"即涵蓋"非法獲得的財物"。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版。
此解釋嚴格依據法律術語規範及權威文獻,确保概念準确性。
根據相關法律解釋,"非法獲得的"主要指通過違反法律、法規或規章的手段獲取的財産、利益或信息。以下是綜合不同來源的詳細說明:
指通過竊取、騙取、搶奪、劫取、刺探、收買等非正當途徑取得的財物或權益()。這種獲得方式具有明顯的違法性,且所得利益不被法律認可和保護()。
需滿足三個要件:
建議通過司法機關或專業律師渠道獲取個案法律意見,以上解釋綜合參考了高權威性法律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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