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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收據英文解釋翻譯、承保收據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binding receipt

分詞翻譯:

承保的英語翻譯:

accept insurance
【經】 one-writing

收據的英語翻譯:

receipt
【經】 documentary evidence; quittance; receipt; receipt note; voucher

專業解析

承保收據(Binding Receipt/Binder)是保險業務中的臨時性法律文件,用于在正式保單籤發前确認保險責任的生效。其核心功能在于為投保人提供即時保障,同時規範保險雙方的權責關系。

從法律效力角度,美國《統一商法典》第2-205條指出,承保收據構成具有約束力的臨時合同,要求保險人自收到保費後即承擔約定風險。其效力包含三個要素:

  1. 投保人已完成如實告知義務
  2. 保險人已接受首期保費
  3. 保險标的不存在已知的除外風險

保險業權威指南《NAIC市場行為手冊》特别強調,該文件必須載明投保日期、暫保範圍及保單正式生效條件。典型應用場景包括:

根據美國保險服務辦公室(ISO)标準條款,承保收據的有效期通常不超過90天,正式保單籤發後自動失效。該機制既滿足投保人風險轉嫁的緊迫需求,又确保保險人有充分時間完成風險評估。

網絡擴展解釋

承保收據是保險業務中與投保流程相關的重要憑證,其含義和作用可結合以下要點解釋:

一、基本定義

承保收據通常指保險人在接受投保申請時開具的書面憑證,主要用于确認收到投保人繳納的首期保費。它不等同于正式保單,僅作為臨時性收款證明。

二、核心作用

  1. 保費确認:證明投保人已支付首期保費,是資金流轉的書面記錄;
  2. 臨時保障條件:部分收據可能附帶條件性保障,例如規定“若被保險人符合承保條件,則保險自收據籤發日生效”;
  3. 流程銜接:在正式保單籤發前,作為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的中間憑證。

三、法律依據與分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相關規定,承保需經審核符合條件後生效。收據類型可分為:

四、注意事項

以上信息綜合了保險法規定及行業實踐,具體操作需以保險合同條款為準。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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