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disturbance clause
civil strife
【法】 civil strife; fratricidal struggle
punish; renovate; repair
【經】 realignment
article; clause; item; provision; term
【化】 article; item
【經】 article; clause; ordinance; provision; stipulation
"内亂整治條款"是中國法律體系中的重要概念,主要指國家為維護内部安全與穩定,依法對危害國家統一、社會秩序的行為進行處理的憲法和法律依據。其核心含義及英文對應如下:
中文核心釋義
"内亂"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破壞社會政治穩定的内部動亂或暴力事件;"整治條款"特指憲法和法律中授權國家機關采取必要措施平息内亂、恢複秩序的規定。
英文術語:Provisions on Suppression of Internal Disturbance(憲法表述) / Internal Troubles Rectification Clauses(法律文本通用譯法)
憲法依據
中國《憲法》第28條明确規定:"國家維護社會秩序,鎮壓叛國和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活動,制裁危害社會治安、破壞社會主義經濟和其他犯罪的活動"。該條款構成内亂整治的最高法律淵源。
英文原文:"The state maintains public order and suppresses treason and other criminal activities that endanger state security; it imposes sanctions on criminal activities that endanger public security or disrupt the socialist economy or other crimes." (Constitu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rt. 28)
來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官網憲法英文版
國内法實施機制
《國家安全法》《反分裂國家法》《香港國安法》等細化憲法原則,授權執法機關對分裂國家、颠覆政權、恐怖活動等内亂行為行使調查、凍結資産及刑事處罰權。例如《反分裂國家法》第8條授權采取"非和平方式"制止分裂行徑。
國際法參照
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4條允許締約國在"威脅國家生命的公共緊急狀态"時采取克減措施,與中國内亂整治條款的立法精神存在法理契合。
來源: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官方文件庫
司法翻譯規範
國務院法制辦《法律法規漢英對照詞語彙編》将"内亂"統一譯為"internal disturbance","整治條款"采用"governance provisions"或"rectification clauses",強調國家治理的法律工具屬性。
典型案例對應
2020年香港國安法實施中,對暴亂行為的定性援引了憲法内亂整治條款的法理基礎,英譯文件表述為:"Safeguarding national security against internal disturbances pursuant to constitutional authorization"。
來源: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憲報法律公告
法律術語注釋:在比較法視野中,美國《叛亂法》(Insurrection Act)授權總統鎮壓國内叛亂,與中國内亂整治條款具有相似功能,但法律淵源與程式存在顯著差異。
“内亂整治條款”是法律或政策文件中針對國内叛亂、内部沖突等問題的具體規定。以下從詞義拆解和綜合釋義兩方面詳細解釋:
内亂
指國内發生的叛亂、政治動蕩或統治階級内部的戰争。例如《史記》記載的吳國内亂,或近代國家因權力鬥争引發的内部沖突。
整治
包含雙重含義:
條款
指法律文件中的具體條文,通常以“Article”或“Clause”形式呈現。
該條款是法律體系中用于預防、處理内亂的專項規定,可能包含以下内容:
英語翻譯可參考“disturbance clause”,但需注意語境差異。曆史上,此類條款常見于應對政權危機或大規模社會動蕩。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法律條文,建議查閱權威法典或政策文件原文。
巴迪内氏韌帶比德曼氏液補充的語言不歧視成雙的單層鱗狀上皮大修支出抵押形式對待經濟周期的政策服務宏指令橫流式過濾滑動計算法彙兌損益的報告會厭下的呼吸儲備力精神性啞金雞甯苦配巴酸理財家前向誤差校正潤滑脂山梗菜烷定升壓壓縮機石油加工廠天電同素環的同業互查拓撲地網狀組織違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