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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用于股息分配英文解釋翻譯、可用于股息分配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available for distribution by way of dividend

專業解析

"可用于股息分配的"在財務與會計語境中,特指公司淨利潤中,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積金、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等之後,剩餘的可用于向股東分配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的部分。其對應的英文術語通常為"available for dividend distribution" 或"distributable profits"。

從漢英詞典角度并結合公司財務實踐,其詳細含義可解析如下:

  1. 核心來源:留存收益

    • 該資金主要來源于公司的留存收益,即曆年累積的、未分配給股東的淨利潤總和。它并非指公司當前的全部現金或資産,而是特指符合分配條件的利潤部分。 明确規定,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并可用于彌補虧損,之後剩餘的利潤加上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潤,才可用于向股東分配股利。國際會計準則(如IAS 1)和公認會計原則(GAAP)也要求在財務報表(如資産負債表的所有者權益部分)中清晰列示留存收益及其分配情況。
  2. 法律與監管約束下的可分配性

    • "可用于"(available)一詞強調了其受限于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并非所有利潤都可以自由分配。除了必須提取法定公積金外,公司還需确保分配後仍能維持正常的償債能力和運營資本需求,不能損害公司資本完整性(如導緻股本減少)。 以及證券監管機構的相關規定(如上市公司監管指引)對此有明确要求。普華永道(PwC)等專業機構發布的全球或地區性《股息手冊》通常會詳細解讀不同司法管轄區下的可分配利潤規則。
  3. 決策與分配主體:公司權力機構

    • 最終決定是否分配以及分配多少"可用于股息分配"的利潤,屬于公司股東(大)會的職權範圍(依據公司章程和公司法)。董事會通常負責提出分配方案建議。

總結關鍵點:

權威性說明: 以上解釋基于中國《公司法》的核心條款、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基本概念以及全球知名專業服務機構(如普華永道)在相關領域(如股息政策、財務報告)的實務指引。這些來源共同确立了"可用于股息分配的"這一概念的法律基礎、會計處理原則和實務操作框架。

網絡擴展解釋

關于“可用于股息分配”的解釋,主要涉及公司利潤分配的條件和範圍,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說明:

一、基本定義

“可用于股息分配”指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扣除法定公積金、公益金等必要項目後,剩餘部分可作為股息分配給股東的資金。這是股東獲得投資回報的重要來源。

二、資金來源

  1. 稅後利潤:公司需先繳納企業所得稅,剩餘淨利潤才可分配。
  2. 扣除法定項目:
    • 需提取公積金(通常為利潤的10%)和公益金;
    • 若公司存在虧損,需先彌補往年虧損。

三、分配條件

四、分配形式

常見方式包括現金股息(直接發放現金)和股票股息(以增發股票形式發放),部分公司可能采用財産或負債形式。

五、限制與約束

公司需遵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若當年淨利潤不足或存在未彌補虧損,則不得分配股息。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公司的股息政策,可參考其年度財務報告或公告原文。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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