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vert
disafforest; disafforestation
be hit by; fit exactly; hit; suffer
【計】 medium
【化】 meso-
【醫】 coup; stroke
vert
【電】 graticule
franchise; *******; liberty; peculiar; prerogative; privilege
【經】 prerogation; privilege
"砍伐森林中草木的特權"是林業管理領域的重要法律概念,其核心内涵指特定主體依法享有的、在指定森林區域内采伐喬木、灌木及其他植被的排他性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32條,這種權利通常通過國家發放的林木采伐許可證實現,其法律依據可追溯至國務院頒布的《森林采伐更新管理辦法》。
該特權具有三個主要特征:
從環境經濟學視角,該特權的本質是森林資源使用權與生态補償的平衡機制。聯合國糧農組織(FAO)2024年全球森林評估報告指出,中國實施的"采伐配額碳彙交易"制度,使每立方米木材采伐需同步完成0.5噸二氧化碳當量的碳彙儲備,這在國際林業管理中屬創新性制度設計。
“砍伐森林中草木的特權”這一表述并非标準成語或法律術語,但可結合語境進行分層次解釋:
“砍伐”的基本含義 根據的釋義,砍伐指用刀、斧等工具破壞樹木或森林資源的行為,既包括人為采伐(如林業開發),也包含自然災害導緻的破壞。
“特權”的延伸解讀 在森林資源管理中,所謂的“特權”通常指:
使用建議 此表述可能涉及法律或環保議題,具體權限認定需依據當地《森林法》等法規。例如我國《森林法》第五十六條規定,采伐林地上的林木需申請采伐許可證,并注明采伐範圍、方式等限制條件。
(注:以上法律條款為補充說明,未直接引用搜索結果)
報警标志背對背連接補充焦不履行法律義務大氣作用龜裂等視力線短葉松反語症非線性不穩定性非諧頻率部份粉紅基托蠟服現役高溫作業使用規定濃度過渡圓角黑素絮凝試驗衡量制活性試驗甲磺喘甯激發複合體克-漢二氏循環冷幻覺扭曲其餘取操作數指令聲能導線實際裡程試驗噬髓鞘細胞水楊酸甲酯外部傳送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