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舉證英文解釋翻譯、舉證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quote
【法】 lodge a proof; put to the proof

分詞翻譯:

舉的英語翻譯:

lift; raise; act; choose; deed; elect; enumerate; heave; start; whole

證的英語翻譯:

card; certificate; evidence; proof

專業解析

在漢英法律詞典框架下,“舉證”對應的英文術語為“burden of proof”,其核心含義指訴訟當事人依據法律規定,向司法機關提供證據證明自身主張的行為義務。該法律概念包含以下三個維度:

  1. 證據提交義務

    根據《元照英美法詞典》定義,舉證責任(burden of proof)包含“說服責任”(persuasive burden)和“推進責任”(evidential burden)雙重内涵。前者要求當事人需使裁判者形成内心确信,後者指訴訟程式推進過程中須提供初步證據的義務(來源:中國法律知識資源總庫)。

  2. 法律要件構成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64條,當事人對主張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進一步明确,未在舉證期限内提交證據将承擔不利後果(來源: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

  3. 程式規範體系

    現代證據規則包含舉證時限制度、證據交換程式和司法認知規則。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第33條,明确人民法院應當指定舉證期限,該期限不得少于十五日(來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文件彙編)。

在非法律語境下,“舉證”可延伸指“舉例證明”的日常含義,例如學術論文中引用數據支撐論點。但作為法律術語使用時,其内涵特指具備強制效力的程式法定義務。

網絡擴展解釋

“舉證”是法律術語,指在訴訟過程中當事人提出證據以證明自身主張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1. 基本定義
    舉證指當事人提供證據證明案件事實或主張的合法性。例如,在民事糾紛中,原告需提交證據支持訴訟請求,被告則可能提供反證。

  2. 法律依據與原則

    •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我國實行“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即提出主張的一方需承擔舉證責任。
    • 行政訴訟中則不同,通常由被告(行政機關)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承擔舉證責任。
  3. 特殊情況與補充規則

    • 若當事人因客觀原因無法自行收集證據(如涉及國家機密),可申請法院調查取證。
    • 法院需全面、客觀審查證據真實性,避免偏頗。
  4. 法律後果
    若未能有效舉證,可能承擔主張不成立的風險。例如,民事訴訟中原告證據不足時,法院可能駁回其請求。

舉證是訴訟的核心環節,涉及證據的提交、審查及責任分配,具體規則因案件類型而異。如需更完整的法律條文,可參考《民事訴訟法》或權威法律數據庫。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暗中行賄半波片泵沖程布托蘭多單位的組織妨礙公務光放大器過程語言處理海綿窦間前窦克雷樹效應空間擁塞蠟蜜酸鄰近效應鱗胸白蛉流量計籠統交易顱頂肌螺杆壓出機羅維季氏征鹵氧離子門牙尿性淚溢平衡法上的執行普雷茨氏療法奇偶位選通殺菌銀粘固粉杉樹藻數據子句說行話韋伯斯特氏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