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rmy; army corps; troops
certain administrative aspects of government; politics
軍政(jūnzhèng)在漢英詞典中通常指代軍事與政治相結合的複合概念,具體包含以下三層含義:
軍事行政體系
指國家通過軍事機關行使行政職能的治理模式。例如《中國人民解放軍軍語》将其定義為“軍隊參與國家行政管理的行為規範”,對應英文翻譯為“military administration”。此類體制常見于特殊曆史時期,如1925年廣州國民政府設立的軍政部。
軍政關系理論範疇
在政治學術語中,該詞對應“civil-military relations”,強調軍隊與政府之間的權力制衡關系。美國政治學家塞缪爾·亨廷頓在《軍人與國家》中提出,軍政關系的核心在于“職業軍人服從文官政府控制”的民主原則。
戰時過渡政權形态
曆史語境下特指軍事管制政府(military government),如1911年辛亥革命後湖北軍政府的成立文件顯示,其英文譯名直接采用“Military Government of Hubei”表述。這類政權通常具備臨時性和危機管理特征。
該詞在不同語境中的翻譯需結合具體語義。例如“軍政時期”對應“period of military rule”,而“軍政大學”則譯為“military-political academy”。權威翻譯可參考中國外文局發布的《中國關鍵術語漢英對照表》。
“軍政”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需結合曆史與現代用法綜合理解:
軍事與政務結合
指軍事事務與政治事務的統稱,涵蓋軍隊管理、戰略決策及與政府協調等範疇。例如,毛澤東曾提到“軍政費用比例調整”以平衡國家發展。
軍隊與政府的合稱
常用于描述軍界與政界的互動關系,如茅盾《子夜》中“軍政當局預言戰事結束”即體現這一用法。
軍事行政制度
明清時期對武官定期考核稱為“軍政”,如《清史稿》記載“軍政六年一舉行”,用于評估武職官員的履職情況。
古代軍事著作
西周時期軍事典籍《軍政》與《軍志》并稱,雖已失傳,但《左傳》等文獻保留了其部分内容,如“強而避之”等戰術思想,标志中國古代軍事思想的初步形成。
軍事行政管理
包括軍隊編制、預算分配、裝備采購等具體工作,如“軍政費用”常指軍事相關的財政支出。
軍政實體
衍生詞“軍政府”指軍人掌權的政權形式,多通過政變建立,實行軍事管制或緊急狀态。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軍政》典籍内容,可查閱《左傳》《通典》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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