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difference of comparative costs
比較成本差(Comparative Cost Difference)是國際貿易理論中的核心概念,源于大衛·李嘉圖(David Ricardo)提出的比較優勢理論(Theory of Comparative Advantage)。它指的是不同國家在生産同一種商品時,其相對生産成本(機會成本)的差異。這種差異是國際貿易發生和互利的基礎,而非絕對成本的差異。
比較成本(Comparative Cost)
指一國生産某種商品的機會成本,即為了多生産一單位該商品而必須放棄的其他商品的數量。例如,國家A生産1單位布匹需要放棄生産2單位葡萄酒,則布匹的比較成本(以葡萄酒衡量)為2。 公式表達:
$$text{商品X的機會成本} = frac{text{生産X的資源量}{text{生産Y的資源量}} = frac{text{放棄的Y産量}{text{獲得的X産量}}$$
比較成本差(Difference in Comparative Costs)
指兩國在生産同一商品時機會成本的差值。若國家A生産布匹的機會成本低于國家B(即A生産布匹的效率相對更高),則A在布匹生産上具有比較優勢,兩國可通過分工和貿易獲益。
假設英國與葡萄牙生産布匹(Cloth)和葡萄酒(Wine)的勞動成本如下:
國家 | 生産1單位布匹所需勞動 | 生産1單位葡萄酒所需勞動 |
---|---|---|
英國 | 100小時 | 120小時 |
葡萄牙 | 90小時 | 80小時 |
比較成本差分析:
兩國通過專業化生産并貿易,可提升總福利。
首次系統闡述比較優勢理論,奠定現代國際貿易理論基礎。
來源:Ricardo, D. (1817). On the Principles of Political Economy and Taxation. John Murray.
以簡明案例解析比較優勢與貿易利益(Chapter 3: Interdependence and the Gains from Trade)。
來源:Mankiw, N. G. (2014). Principles of Economics (7th ed.). Cengage Learning.
強調比較優勢理論對多邊貿易體系的指導作用。
來源:WTO. "Understanding the WTO: The Case for Open Trade." https://www.wto.org/english/thewto_e/whatis_e/tif_e/fact3_e.htm
關鍵結論:比較成本差揭示了國際貿易的根本動因——各國專業化生産其機會成本相對較低的商品,并通過交換實現總産出最大化。這一原理至今仍是全球化背景下資源配置的核心邏輯。
比較成本差是國際貿易理論中的核心概念,源于大衛·李嘉圖的比較優勢理論,指國家間生産不同産品的相對成本差異。以下是詳細解釋:
1. 定義與理論基礎
比較成本差指兩國生産兩種商品的勞動成本比例差異。例如英國生産呢絨與葡萄酒的成本比例,與葡萄牙生産這兩種産品的成本比例不同,這種相對成本差異決定了各國應專業化生産具有相對優勢的産品。李嘉圖認為,即使一國所有産品生産成本均高于他國,隻要存在比較成本差,仍可通過貿易互利。
2. 經典案例分析
以李嘉圖模型中的英國和葡萄牙為例:
3. 與相關概念的區别
4. 現實意義
該理論解釋了國際貿易的基礎并非絕對成本優勢,而是相對效率差異。現代全球化生産中,這一原理仍適用于解釋産業鍊分工,例如中國在制造業、美國在科技研發領域的比較優勢。
如需進一步了解理論模型或案例細節,可查閱知網百科或國際貿易理論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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