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adoptio plena; plena adoptio
完全收養(Full Adoption)是法律術語,指通過法定程式使被收養人與養父母建立完全的父母子女關系,同時徹底終止其與生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這一概念在漢英法律語境中均強調收養的“不可逆性”和“全面替代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04條,完全收養需滿足以下條件:
在法律效力上,完全收養産生雙重效果:
國際層面,《海牙跨國收養公約》将完全收養定義為“在被收養人原籍國和接收國均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永久性親子關系建立方式”,強調兒童最佳利益原則。
中國民政部數據顯示,2023年國内完全收養案例中,90%以上涉及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孤兒,凸顯其社會福利屬性。
參考資料:
完全收養是法律術語,指收養關系成立後,被收養人與生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完全終止,并與養父母建立等同于親生父母子女關系的法律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核心定義 完全收養的核心特征在于被收養人身份關系的徹底轉移。根據我國法律,收養關系成立後,被收養人與生父母在法律上的親屬關系完全解除,同時與養父母形成《民法典》規定的父母子女權利義務關系。
二、與簡單收養的對比 簡單收養(不完全收養)中,被收養人仍保留與生父母的部分權利義務,而完全收養則呈現三個顯著差異:
三、法律效力
四、適用範圍 主要適用于未成年人收養,我國現行法律僅承認完全收養制度。部分國家如法國允許選擇完全或不完全收養模式。
(注:具體收養程式需參照《民法典》第1093-1100條,建議咨詢專業法律機構獲取個案指導)
氨甲庚醇膀胱成形術苯并二氫呋喃-3-酮苯酰氨叉不均一核RNA差别稅則存儲打印程式大規模加工生産單空格字符靛藍糊發光分析分泌纖維庚烯-3固有層憨厚的換頁減速比焦硼酸锂家庭組織結果比例肌附着靜态載子電話氯代氨腈平頂波平面色譜法熔化三氯-2-丙醇散裝液體儲存生活指數始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