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奇特”在漢英詞典中的核心釋義為“strange and special”,指事物具有獨特且罕見的性質,與常規形态或普遍認知形成鮮明差異。其語義可拆解為以下層面:
獨特性(Uniqueness) 指事物因罕見組合或超常特征産生的辨識度,例如“奇特的岩石構造”對應“peculiar rock formation”。《牛津漢英詞典》将其定義為“與衆不同的特殊存在”,強調區别于普通樣本的稀缺性特征。
非常規性(Unconventionality) 隱含對既定邏輯的突破,如“奇特的解題思路”譯作“unorthodox approach”。劍橋漢英雙解詞典特别指出該詞包含“突破既定認知框架”的隱含語義,常用于描述反常規現象。
感知二元性 詞義兼具主觀評價色彩,既可表達積極的新奇感(如“奇特地外生命形态”譯為“marvelous extraterrestrial lifeform”),也可暗示怪誕性(如“奇特的着裝”對應“bizarre attire”)。《朗文當代高級漢英詞典》強調該詞在不同語境中具有±20%的情感傾向浮動值。
詞源學顯示,“奇”在甲骨文中表“站立的人持特殊器物”,英語對應詞根“idio-”(獨特的)與“xen-”(外來的)共同構成其核心語義場。該詞在跨文化交際中的等效翻譯需結合語境強度系數,常規對應詞包括:remarkable(強度+15%)、weird(強度-10%)、exotic(文化差異導向)等。
“奇特”是一個形容詞,用于描述事物或現象具有不尋常、特别、罕見的特點。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拼音為qí tè,意為“不尋常、特别”,強調事物超出常規或具有罕見特質。例如:“她的奇特行為”“奇特的赭色狗”。
古籍與文學例證
近義詞與反義詞
實際應用與例句
外延與翻譯
英文可譯為peculiar、queer 或extraordinary();法語中對應spécial、fantasque 等詞。
總結來看,“奇特”既可用于具體事物(如建築、自然現象),也可形容抽象特質(如行為、才華),核心在于突出其與常規的差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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