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corporation aggregate
【經】 common law; unwritten law
human; fellow; human being; individual; man; people; person; soul
【醫】 anthropo-; homme; man
在漢英法律詞典語境下,"普通法人"的術語解析需結合兩大法系背景:
普通法語境(Common Law)
指采用英美法系(Common Law System)的國家或地區(如英國、美國、澳大利亞等)的法律主體概念。其核心特征包括:
中國法語境(Civil Law)
中國法律體系中的"法人"概念源于大陸法系(《民法典》第57條),與普通法中的"Legal Person"對應,但分類邏輯不同:
注:中國法律無"普通法人"的法定分類,該詞多為學術對比用語。
《元照英美法詞典》
定義"Common Law Jurisdiction"為以判例法為主要法律淵源的法域,其法人制度強調"法人拟制說"(Fiction Theory),即法人資格由國家特許授予。詳見專業法律數據庫(如北大法寶、Westlaw)。
《民法典》體系對照
中國法人分類嚴格遵循成文法框架(《民法典》第三章),與普通法下以判例演進的法人治理模式(如"揭開公司面紗"原則)形成鮮明對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庫可查相關判例差異。
在漢英翻譯中需嚴格區分語境:
學術引用指引:
深入分析可參考《比較法視野下的法人分類研究》(中國法學網,2023)及美國法學會《公司治理原則》(ALI官網),避免跨法系術語混淆。
關于“普通法人”這一表述,需結合法人的法律定義和分類進行解釋。以下為綜合說明: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它并非自然人,而是法律拟制的“人”,例如公司、學校、基金會等。
法律上通常将法人分為以下三類():
“普通法人”并非嚴格的法律術語,推測可能指以下兩類:
如需進一步了解某類法人的定義或案例,可參考《民法典》相關規定或咨詢專業法律人士。
編譯程式開發工具壁壘部分脫位成績商數雌兔對邊多成分多二進制讀寫機二氘乙烯高熱法赫茲回熱裝置擠壓模均黃卵開口租賃勘驗來希敦斯坦氏現象粒細胞缺乏的梅德耳氏手術年度基礎換算潛動電壓前端出渣桑托裡尼氏甲施勒德氏纖維屬性出現數值帶數字檢驗算法搜查權調用程式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