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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單付款英文解釋翻譯、憑單付款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present for payment

分詞翻譯:

憑單付的英語翻譯:

【經】 payment against documents

款的英語翻譯:

entertain; fund; paragraph; sincere
【法】 item; sub-paragraph; sub-section

專業解析

"憑單付款"是國際貿易中一種重要的支付結算方式,其核心含義是:買方(進口方)的付款義務以賣方(出口方)提交符合合同約定的全套正确單據為前提條件。 這是一種銀行信用介入的、單據交易為核心的支付機制。

從漢英詞典角度,其對應的标準英文術語是:

  1. Documentary Payment / Payment Against Documents: 這是最直接的翻譯,強調付款是基于提交單據這一行為。
  2. Documentary Credit: 更常用且更專業的術語,特指通過銀行開立的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 L/C)進行的憑單付款。這是"憑單付款"最主要、最規範的形式。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是規範這一操作的核心規則。
  3. Cash Against Documents: 有時用于指代即期付款交單(D/P at sight),這也是一種憑單付款的形式,但銀行信用介入程度較低(商業信用為主)。

詳細解釋與業務流程:

  1. 基礎概念:

    • "憑單": 指賣方需要向銀行提交的、證明其已履行合同義務(主要是發貨)的全套商業單據和運輸單據。關鍵單據通常包括:商業發票、裝箱單、提單(Bill of Lading, B/L - 代表貨物所有權)、保險單(如適用)、原産地證、檢驗證書等。這些單據必須嚴格符合信用證或合同的規定("單證相符、單單相符")。
    • "付款": 指買方(或其銀行)在看到并确認單據符合要求後,履行支付貨款的義務。在信用證方式下,付款通常由開證行(買方銀行)或其指定的銀行(如付款行、承兌行)執行。
  2. 核心流程(以信用證為例):

    • 合同約定: 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采用"憑單付款"方式(通常指定為信用證)。
    • 申請開證: 買方(申請人)向其銀行(開證行)申請開立以賣方(受益人)為收款人的信用證,詳細列明貨物描述、所需單據、裝運條款、付款條件(即期付款、遠期付款等)等。
    • 通知信用證: 開證行通過賣方所在地的通知行将信用證通知給賣方。
    • 發貨制單: 賣方按合同和信用證要求發貨,并準備全套所需單據。
    • 交單: 賣方在信用證規定的交單期内,将全套單據提交給指定銀行(可能是通知行、議付行或開證行)。
    • 審單付款:
      • 銀行(開證行或其指定銀行)嚴格按照信用證條款審核單據。
      • 如果單據"單證相符、單單相符",銀行即履行其付款責任:
        • 對于即期信用證,銀行立即付款給賣方。
        • 對于遠期信用證,銀行承兌彙票并在到期日付款。
    • 買方付款贖單: 開證行在向賣方付款後,通知買方付款贖單。買方付款後取得代表貨物所有權的單據(如提單),憑此提貨。
  3. 關鍵特征與意義:

    • 銀行信用介入: 在信用證方式下,銀行以自己的信用替代了買方的商業信用,向賣方提供了付款保證。隻要單據相符,銀行必須付款,大大降低了賣方的收彙風險。
    • 單據交易: 銀行處理的是單據而非貨物本身。隻要單據符合要求,即使貨物實際有問題(非單據所能體現的),銀行也必須付款(買方後續可依據合同向賣方索賠)。反之,單據不符,即使貨物完好,銀行也有權拒付。
    • 風險平衡: 對賣方:降低了發貨後收不到款的風險(獲得銀行付款保證)。對買方:确保了付款後能獲得代表貨物的單據(通過銀行控制單據),且在單據不符時可拒付,避免錢貨兩空。
    • 規範性與國際慣例: 主要受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約束,如現行的UCP 600,為全球銀行和貿易商提供了統一的操作标準。

注意事項:

"憑單付款"(Documentary Payment / Documentary Credit)是一種以提交合格單據作為付款前提的國際結算機制,尤以信用證為核心形式。它通過銀行信用和單據交易,為國際貿易買賣雙方提供了相對平衡的風險保障和支付确定性,是現代國際貿易中不可或缺的支付工具。其操作嚴格遵循國際規則(如UCP 600),強調"單證相符"的絕對重要性。

網絡擴展解釋

憑單付款(Cash Against Documents, CAD)是國際貿易中常見的結算方式,其核心是買方付款後,賣方交付貨運單據,确保交易雙方權益平衡。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定義與核心特點

  1. 基本概念
    憑單付款指買方在支付貨款後,賣方才會移交貨物運輸單據(如提單、發票、裝箱單等)。這種機制下,交單以付款為前提,屬于“交貨時付款”的貿易條件。

  2. 主要特點

    • 賣方保護優先:賣方通過控制單據降低收款風險,尤其在買方資信不明時適用。
    • 單據為核心:買方需審核單據與合同一緻性,不符時可拒付。
    • 靈活性:付款地點可在出口地、進口地或第三國,常見于啟運港操作。

二、操作流程

  1. 賣方裝運貨物:完成出口手續并取得貨運單據。
  2. 單據提交:通過銀行或代理人向買方提示單據。
  3. 買方付款:确認單據無誤後支付貨款。
  4. 單據移交:買方付款後獲取單據,憑此提貨。

三、應用場景與風險

四、與其他結算方式的關聯

憑單付款可嵌入多種結算框架,如彙付(電彙/信彙)、托收,甚至與信用證結合使用。例如,信用證項下的CAD需嚴格遵循單據條款,而托收方式下則通過銀行傳遞單據和貨款。

憑單付款通過“付款-交單”的鍊條平衡了買賣雙方風險,尤其利于賣方控制收款。實際應用中需嚴格審核單據,并評估交易對象的信用狀況。如需更完整的國際貿易支付方式對比,可參考權威外貿實務指南。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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