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準保釋的英文解釋翻譯、不準保釋的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irrepleviable
分詞翻譯:
不的英語翻譯:
nay; no; non-; nope; not; without
【醫】 a-; non-; un-
準的英語翻譯:
allow; follow; grant; permit; standard; norm
【醫】 eka-
【經】 preparation; quasi
保釋的英語翻譯:
bail; bailment
【法】 bail; bail on security; bail out; bailment; get sb. to bail; mainprenor
mainprise; recognizance; release on bail; replevish
專業解析
"不準保釋的" 在漢英詞典中的法律釋義與對應
一、中文法律釋義
"不準保釋的" 是一個法律術語,特指在刑事訴訟中,司法機關(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根據法律規定和案件具體情況,拒絕允許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提供擔保人或繳納保證金後暫時獲得釋放等待審判的決定。這通常適用于涉嫌罪行嚴重、社會危害性大、有逃亡或毀滅證據、幹擾證人等現實風險的案件。其核心在于司法機關認為采取取保候審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故不予批準保釋(取保候審)。中國《刑事訴訟法》第81條等條款規定了相關適用情形。
二、英文對應術語與解釋
在英美法系語境下,"不準保釋的" 最精準對應的英文法律術語是"non-bailable"。
- 詞義解析:
- Non-: 前綴,表示 "非"、"不"。
- Bailable: 形容詞,源自名詞 "bail" (保釋金;保釋)。意為 "可保釋的"、"允許保釋的"。
- Non-bailable: 即 "不可保釋的"、"不允許保釋的"。它直接描述了一種法律狀态或罪行性質——即根據法律規定或法官裁量,不允許被告人在審判前通過繳納保釋金或提供擔保人而獲釋。被告人通常會被繼續羁押(remanded in custody)直至審判開始或案件有進一步進展。
- 法律背景: 在普通法國家(如英國、美國、印度等),法律通常會将某些嚴重罪行(如謀殺、叛國、特定毒品犯罪、累犯等)明确規定為 "non-bailable offences"(不可保釋的罪行)。即使法律未明确規定,法官在考慮被告人的潛逃風險、對社會的危險性和幹擾司法公正的可能性後,也可能裁定不予保釋(參考英國《1976年保釋法》(Bail Act 1976)相關原則)。
三、應用場景與理解
- 描述罪行性質: "He is charged with a non-bailable offence." (他被指控犯有不可保釋的罪行。)
- 描述司法決定: "The judge denied bail, making the defendant non-bailable at this stage." (法官拒絕了保釋申請,使得被告人在現階段不可被保釋。)
- 描述法律狀态: "During the investigation of this serious crime, the suspect is considered non-bailable." (在調查這起嚴重犯罪期間,該嫌疑人被視為不準保釋。)
權威參考來源:
- 中國《刑事訴訟法》 (Criminal Procedur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規定取保候審(保釋)的條件和不準予的情形。例如,第81條涉及逮捕條件,間接關聯不予取保候審的考量因素。可參考全國人大官方網站法律數據庫:http://www.npc.gov.cn (請自行查找最新有效條文)。
- 英國司法部關于保釋的指南 (UK Ministry of Justice - Bail Information):解釋英國保釋制度,包括拒絕保釋(即non-bailable狀态)的理由和程式。參考:https://www.gov.uk/guidance/bail-information (英國政府官方網站)。
- 《布萊克法律詞典》 (Black's Law Dictionary):權威法律詞典,對 "bail"、"bailable"、"non-bailable" 有标準定義。
網絡擴展解釋
“不準保釋”是中國刑事訴訟中對“不得取保候審”的通俗表述,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因不符合法定條件,無法通過提供擔保人或繳納保證金的方式暫時獲得自由。以下是具體解釋:
1.法律定義與依據
在中國法律中,“不準保釋”對應《刑事訴訟法》中的“不得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是一種非羁押性強制措施,要求犯罪嫌疑人籤署保證書并履行隨傳隨到的義務。若司法機關認為其存在社會危險性或可能幹擾訴訟程式,則不予批準。
2.適用情形
不準保釋的常見情形包括:
- 可能判處較重刑罰:如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存在社會危險性;
- 案件性質嚴重:如暴力犯罪、危害國家安全等重大案件;
- 存在逃避風險:有證據表明嫌疑人可能串供、毀滅證據或逃跑;
- 其他特殊情況:如多次犯罪、違反取保候審規定等。
3.法律後果
若被決定不準保釋,嫌疑人通常會被刑事拘留或逮捕,直至案件審理終結。違反相關規定可能導緻更嚴厲的強制措施或刑罰加重。
4.對比其他司法體系
需注意,“保釋”概念源于英美法系(如英國《1976年保釋法》),但中國“取保候審”更強調司法機關的審查權,而非被告人的當然權利。
建議需要具體法律指導時,參考《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或咨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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