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special privilege
especially; special; spy; unusual; very
【化】 tex
different; extremely; outstanding; really
rights and interests
【經】 equities; equity
"特殊權益"作為法律與經濟領域的重要概念,在漢英法律術語對照中通常譯為"special privileges"或"exclusive rights",指特定主體基于法定授權、合同約定或政策規定享有的區别于普通權利的特殊保障。該術語具有三層核心内涵:
一、法律賦權特性 根據《元照英美法詞典》的定義,特殊權益必須源于法律明文規定或行政授權,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26條規定的優先股股東權益。這種法定性特征使其區别于一般民事主體通過意思自治獲得的普通權利。
二、排他性適用範圍 Black's Law Dictionary指出,特殊權益具有明确的適用主體限制,如《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賦予外資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這種排他性既體現在權利主體的特定身份要求,也表現在地域、時間等適用條件的限制。
三、複合型價值形态 國際商會《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中,特殊權益常表現為知識産權許可、特許經營權等複合型權益組合。其價值不僅包含經濟收益,更涉及市場準入、技術壁壘等戰略要素。
在具體適用中需注意,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強調特殊權益的設立應當符合非歧視原則,避免形成不正當競争優勢。中國《反壟斷法》第17條亦對可能限制市場競争的特殊權益設定了法定邊界。
“特殊權益”指特定群體、個體或組織因其身份、地位或法律地位而享有的特殊權利或利益。這一概念在不同領域有不同内涵,以下是綜合解釋:
特殊權益是區别于普通權益的法定或約定權利,其核心在于“特殊”屬性,通常與特定身份或條件綁定。例如:
法定保障型
身份關聯型
政策傾斜型
特殊權益強調合法性,而特權多指超越法規的非法特殊待遇():
領域 | 具體權益内容 | 法律依據 |
---|---|---|
教育 | 大學生申訴權、實驗室使用權 | 《教育法》 |
知識産權 | 馳名商标跨類保護 | 《商标法》第13條 |
農村經濟 | 婦女離婚後原承包地保留 | 《婦女權益保障法》第33條 |
提示:若需了解某一領域特殊權益的完整清單,可查閱對應法律條文或參考來源網頁(如列舉的大學生權益)。
表面張力活性的髌前的初級輸入除蠟碘二苯噻甯掉以輕心二項式分布發洩複新貴族氣派含鈣脊液合議制歡迎的呼吸袋焦濾情結卷繞程式控制電極臨界照度眉弓配對問題佩特茲氏切口皮層整合前交通動脈上調整少情症設備代碼頁瞬變狀态松達氯铵填充色譜投入産出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