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s of lading是什麼意思,bills of lading的意思翻譯、用法、同義詞、例句
常用詞典
提單;提貨單
例句
General cargo vessels depend upon shipping agents and loading brokers to fill out their cargo space and to issue their bills of lading.
普通貨船依靠貨運代理和裝貨經紀人填寫其貨艙并籤發提單。
These are original bills of lading.
這些都是正本提單。
You make out your own bills of lading, I suppose?
我想你們是自己填制提單的吧?
Bills of lading, passenger tickets, or multimode transport documents.
提單、客票或者多式聯運單證。
同義詞
|delivery note;提單;提貨單
專業解析
提單(Bills of Lading,簡稱B/L)是國際貿易和海上貨物運輸中至關重要的法律文件,具有多重功能和效力。其核心含義可概括如下:
-
貨物收據(Receipt of Goods):
- 這是提單最基本的功能。它是由承運人(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籤發給托運人(發貨人)的文件,用以确認承運人已實際收到提單上列明的貨物,并已接管該貨物準備裝船或已裝船。 提單上會詳細記載貨物的品名、标志、件數或重量、體積、表面狀況等信息,作為承運人收到貨物的初步證據。對于托運人而言,這是貨物已交付運輸的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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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合同的證明(Evidence of Contract of Carriage):
- 提單本身通常不是運輸合同(運輸合同通常在訂艙時已通過訂艙單等文件确立),但它構成了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所訂立的運輸合同條款和條件的書面證明。 提單背面印有詳細的運輸條款,規定了承運人、托運人、收貨人各方的權利、義務、責任、豁免以及争議解決方式等。當提單轉讓給第三方(如收貨人)時,它也成為約束承運人和該提單合法持有人的合同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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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憑證(Document of Title):
- 這是提單最獨特且關鍵的功能。提單代表其所記載貨物的所有權。 這意味着:
- 占有提單即等于占有貨物本身。
- 提單的合法持有人有權在目的港要求承運人交付貨物。
- 提單可以通過背書(Endorsement)和交付(Delivery)的方式進行轉讓。轉讓提單即轉讓了提單項下貨物的所有權。這種特性使得提單在國際貿易中成為重要的融資和結算工具(例如,在信用證交易中,銀行通常要求提交提單作為押品)。
總結來說,提單是承運人籤發的、确認收到貨物并承諾将其運至指定目的地交付給收貨人的一種文件。它同時兼具貨物收據、運輸合同證明和物權憑證三大法律屬性,是國際貨物買賣和運輸環節中不可或缺的核心單證。 提單的籤發通常意味着貨物已裝船(已裝船提單,Shipped/On Board B/L),但也存在接收待運提單(Received for Shipment B/L)。國際貿易中普遍要求使用已裝船提單。
權威參考來源:
- 國際海事委員會 (Comité Maritime International - CMI):作為緻力于統一海商法的國際組織,其制定的規則(如《海牙規則》、《海牙-維斯比規則》)深刻影響了提單的法律框架,特别是承運人的責任與義務。關于提單作為貨物收據和合同證明的核心地位,可參考其官方文件和曆史公約文本:https://comitemaritime.org
- 國際商會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 ICC):ICC制定的《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 600) 等規則,在全球貿易融資和結算中被廣泛采納。UCP 600 詳細規定了銀行在信用證業務中處理提單(特别是海運提單)的要求,明确認可了提單作為物權憑證的功能(例如,UCP 600 第20條)。這從貿易實踐角度确立了提單的關鍵地位:https://iccwbo.org
- 主要航運國家法律及判例:例如英國《1855年提單法》、美國《1916年提單法》(後并入《美國統一商法典》UCC Article 7)以及各國的海商法(如中國《海商法》第四章第四節),均明确賦予提單作為物權憑證的法律效力,規定提單的轉讓即代表貨物所有權的轉移。權威法律數據庫或政府立法機構網站(如英國立法官網)可提供相關法律條文。
請注意: 提單的正本(Original B/L)才完整具備上述三項功能,尤其是物權憑證功能。副本提單或電放提單(Telex Release)的操作會改變貨物交付的條件和所有權轉移的方式。
網絡擴展資料
Bills of Lading(提單) 是國際貿易中至關重要的法律文件,主要包含以下核心信息:
一、基本定義
提單是承運人(如船公司)向托運人籤發的收據,确認已接收貨物并承諾按約定條款運輸至指定目的地。其英文縮寫為B/L,發音為英式 [ˌbɪləv'leɪdɪŋ],美式 [ˌbɪləv'leɪdɪŋ]。
二、主要功能
- 物權憑證:持有正本提單的人有權提取貨物,是貨物所有權的證明。
- 運輸合同證明:明确了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的運輸責任條款。
- 收據作用:确認承運人已按提單記載接收貨物。
三、常見類型
- 記名提單(Straight B/L):僅指定收貨人,不可轉讓。
- 清潔提單(Clean B/L):表明貨物裝船時表面狀況良好。
- 船東提單(Master B/L):由船公司直接籤發,與貨代提單(House B/L)相對。
四、應用場景
- 信用證結彙的核心單據;
- 進口商報關和提貨的必要文件;
- 可用于抵押融資或轉讓貨物所有權。
五、注意事項
提單需與信用證條款嚴格一緻,特殊備注(如非隔離條款)可能影響銀行接受度。在國際貿易中,正本提單的交付通常代表貨物控制權的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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