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ˈɑːbɪtrərinəs; ˈɑːbɪtrinəs/ 美:/'ˈɑːrbɪtrerinəs/
n. 任意,恣意;專斷;霸道
What is arbitrariness?
什麼是任意性?
Arbitrariness of the spending is' moonlight clan 'cause.
隨意性的開支是‘月光族’産生的根源。
This can only be attained through absolute arbitrariness.
這唯有通過絕對的恣意妄為才能實現。
Arbitrariness consists of an absolute one and a relative one.
任意性包含絕對任意性和相對任意性。
Meanwhile, British policy is also accompanied by arbitrariness.
同時,英國的政策又伴有一定的隨意性。
n.|spontaneousness/ad libitum;任意,恣意;專斷;霸道
“arbitrariness”(任意性)是一個跨學科概念,指事物或行為缺乏客觀規律、邏輯依據或公平準則,主要依賴主觀意願或隨機性而存在。以下是其在不同領域的詳細解釋:
哲學與倫理學
在哲學中,任意性常被批判為缺乏理性基礎或道德正當性的決策方式。例如,德國哲學家康德提出,道德法則應排除個人偏好,若行為基于“arbitrariness”則違背普遍化原則。斯坦福哲學百科全書指出,任意性可能導緻倫理判斷失去客觀标準,引發公正性問題。
語言學
瑞士語言學家索緒爾在《普通語言學教程》中強調,語言符號的能指(聲音形象)與所指(概念)之間具有“任意性”,例如“樹”的發音與其實際概念無必然聯繫,這種關系由社會約定俗成。這一理論成為現代語言學基石之一。
法律與政治學
法律領域強調對“任意性權力”的約束。例如,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第7條指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對權力機構的任意裁決。牛津詞典定義該詞在法律語境中為“缺乏合理依據的獨斷行為”,如濫用行政裁量權。
數學與邏輯學
在數學公理系統中,任意性體現為初始概念的選擇不受外部制約,例如歐幾裡得幾何第五公理的獨立性。但數學家希爾伯特強調,公理系統的自洽性需排除内部任意性矛盾。
參考資料
Arbitrariness(發音:英[ˈɑːbɪtrərinəs] 美[ˈɑːrbɪtrərinəs])是一個名詞,核心含義指"基于主觀意志而非理性判斷的行事特征",具體可從以下維度解析:
在語言符號學中,該術語特指能指(signifier)與所指(signified)之間缺乏天然聯繫。例如:
該詞的形容詞形式"arbitrary"更為常用,副詞為"arbitrarily"。在翻譯時需結合語境,例如"arbitrariness of law"可譯為"法律專斷性",而"linguistic arbitrariness"則指"語言任意性"。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