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æpə'dɪktɪk/ 美:/'ˌæpəˈdɪktɪk/
adj. 無可置疑的;明白的
Inference, which includes apodictic inference and probable inference, is the chief thought pattern of ascertaining case quality.
推理是判明案件性質的主要思維形式,它包括必然推理和或然推理。
Let this be a lesson to us, that in other countries you cannot get around the law. You have to contend that they are apodictic in implementing the law.
讓這件事成為我們的教訓吧,在其他國家必須遵守和執行該國法律。
adj.|evident/uncontroverted;無可置疑的;明白的
apodictic(形容詞)指在邏輯上必然為真的、可證明的或不容置疑的。它描述的是通過絕對可靠的證據或推理得出的結論,具有無可辯駁的确定性,常用于哲學、邏輯學和法學領域。
必然性與确定性
Apodictic 表示基于先驗推理(如數學證明或邏輯演繹)得出的必然真理,而非經驗觀察。例如,“三角形内角和為180度”是一個 apodictic 命題,其真實性不依賴具體實例,而是幾何公理的必然結果。
哲學語境(康德哲學)
康德在《純粹理性批判》中将判斷分為三類:
其中 apodictic 判斷具有最高确定性,表達普遍必然規律。
詞源與用法
源自希臘語 apodeiktikos(可證明的),詞根 apo-(完全)+ deiknynai(展示)。現代用法強調邏輯上的不可反駁性,例如:“他的論證具有 apodictic 的力量,徹底推翻了質疑。”
《斯坦福哲學百科全書》(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在“康德的理論判斷”條目中詳細區分了 apodictic 與其他判斷類型,強調其先天必然性特征。
《牛津英語詞典》(OED)
定義 apodictic 為“明确證明的;必然成立的”,并援引17世紀哲學文獻用例。
《布萊克法律詞典》(Black's Law Dictionary)
在法學術語中,apodictic 指“無需進一步證據即可成立的法定推定”。
根據多個詞典的釋義,"apodictic"(發音:英音 [əpɒ'dɪktɪk],美音 [ˌæpəˈdɪktɪk])是一個形容詞,主要含義為:
基本釋義
指事物具有無可置疑的确定性,常用于描述命題或陳述在邏輯上必然為真,例如數學定理或哲學論證中的絕對真理。中文可譯為"絕然的""明白的"或"必然成立的"。
專業領域用法
在邏輯學和哲學中,該詞特指通過邏輯演繹得出的必然結論,與或然性(problematic)命題、斷言性(assertoric)命題形成對比。例如:"All bachelors are unmarried"(所有單身漢都未婚)即屬于apodictic命題。
同義詞與詞源
應用場景
常見于學術文獻中,如法律領域描述必然性法則(apodictic law),或科學論文中強調論證的絕對性。
建議通過權威詞典(如新東方線上詞典、有道詞典)查詢例句以加深理解。該詞屬于高階詞彙,日常使用頻率較低,多出現在專業文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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