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代对地方军政长官如都督府都督、节度使、经略使等的一种称谓。 韩愈 《送郑尚书序》:“ 岭 之南,其州七十。其二十二隶 岭 南节度府;其四十餘分四府。府各置帅,然独 岭 南节度为大府……大府帅或道过其府,府帅必戎服,左握刀,右属弓矢,帕首袴鞾迎郊。”
“府帅”是唐代对地方军政长官的统称,主要指都督府都督、节度使、经略使等职位。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该词源于唐代地方军政体系,用于指代掌握一方军事与行政权力的高级官员。这类官员通常管辖多个州府,如岭南节度使统辖22州,其他四府各领10余州()。
职能与地位
府帅不仅负责军事防御,还兼管民政事务。例如韩愈在《送郑尚书序》中描述,当更高层级的“大府帅”经过辖区时,府帅需身着戎装(左握刀、右持弓矢)出城迎接,体现其军事属性和等级制度()。
历史背景
唐代中后期节度使权力扩大,逐渐形成藩镇割据,府帅的称谓也与此背景相关。如岭南节度使被称为“大府帅”,凸显其统辖范围更广、地位更高()。
现代应用
该词现已不常用,主要见于历史文献或古文研究。现代词典如《汉语大词典》将其列为历史专有名词()。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案例或唐代地方官制,可参考韩愈相关文献或唐代职官研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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