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代對地方軍政長官如都督府都督、節度使、經略使等的一種稱謂。 韓愈 《送鄭尚書序》:“ 嶺 之南,其州七十。其二十二隸 嶺 南節度府;其四十餘分四府。府各置帥,然獨 嶺 南節度為大府……大府帥或道過其府,府帥必戎服,左握刀,右屬弓矢,帕首袴鞾迎郊。”
“府帥”是唐代對地方軍政長官的統稱,主要指都督府都督、節度使、經略使等職位。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該詞源于唐代地方軍政體系,用于指代掌握一方軍事與行政權力的高級官員。這類官員通常管轄多個州府,如嶺南節度使統轄22州,其他四府各領10餘州()。
職能與地位
府帥不僅負責軍事防禦,還兼管民政事務。例如韓愈在《送鄭尚書序》中描述,當更高層級的“大府帥”經過轄區時,府帥需身着戎裝(左握刀、右持弓矢)出城迎接,體現其軍事屬性和等級制度()。
曆史背景
唐代中後期節度使權力擴大,逐漸形成藩鎮割據,府帥的稱謂也與此背景相關。如嶺南節度使被稱為“大府帥”,凸顯其統轄範圍更廣、地位更高()。
現代應用
該詞現已不常用,主要見于曆史文獻或古文研究。現代詞典如《漢語大詞典》将其列為曆史專有名詞()。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唐代地方官制,可參考韓愈相關文獻或唐代職官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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