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典出《史记·孝文本纪》:“﹝ 汉文帝 ﹞尝欲作露臺,召匠计之,直百金。上曰:‘百金中民十家之产,吾奉先帝宫室,常恐羞之,何以臺为!’”后用“露臺之产”指百金之资或为数不小的钱财。《梁书·贺琛传》:“今之燕喜,相竞夸豪,积果如山岳,列肴同綺绣,露臺之产,不周一燕之资,而宾主之间,裁取满腹,未及下堂,已同臭腐。”《资治通鉴·梁武帝大同十年》引此文, 胡三省 注曰:“露臺之产,谓百金也。”
“露台之産”是一个汉语成语,其核心含义与古代帝王节俭的典故相关,具体解释如下:
指百金之资或数额较大的钱财,常用来形容君主体恤民力、崇尚节俭的行为。
源自《史记·孝文本纪》记载:汉文帝曾计划建造露台,经工匠估算需耗费“百金”。文帝认为“百金相当于十户中产家庭的财产”,最终放弃修建,并感叹:“继承先帝的宫室已觉惭愧,何必再耗费民财建露台?”
该成语在《梁书·贺琛传》中被用于批评奢靡风气:“露台之产,不周一燕之资”,指举办一次宴会的花费甚至超过建造露台的预算。《资治通鉴》胡三省注也明确“露台之产,谓百金也”。
“産”为繁体字,简体作“产”,二者在成语中通用。
《露台之産》是个成语,表示对特定事物或事态的坚定判断和预测。
《露台之産》的首部是“亥”,尾部是“产”,共七个笔画。
《露台之産》源自古时候人们对占卜的一种方式。古人将事物预测的结果写在牌坊上,常用的地方之一就是露台。因此,人们用“露台之产”来表示对某种事物或事态的断言。
《露台之産》的繁体字为「露臺之產」。
在古代,露台之产的写法可能会有一些差异,常见的一种写法是「露台之產」。
他竟然预测到了这次的成功,真是太不可思议了,真是《露台之産》啊。
露台、产言
预言、预测、断言
怀疑、质疑、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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