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典出《史記·孝文本紀》:“﹝ 漢文帝 ﹞嘗欲作露臺,召匠計之,直百金。上曰:‘百金中民十家之産,吾奉先帝宮室,常恐羞之,何以臺為!’”後用“露臺之産”指百金之資或為數不小的錢財。《梁書·賀琛傳》:“今之燕喜,相競誇豪,積果如山嶽,列肴同綺繡,露臺之産,不周一燕之資,而賓主之間,裁取滿腹,未及下堂,已同臭腐。”《資治通鑒·梁武帝大同十年》引此文, 胡三省 注曰:“露臺之産,謂百金也。”
“露台之産”是一個漢語成語,其核心含義與古代帝王節儉的典故相關,具體解釋如下:
指百金之資或數額較大的錢財,常用來形容君主體恤民力、崇尚節儉的行為。
源自《史記·孝文本紀》記載:漢文帝曾計劃建造露台,經工匠估算需耗費“百金”。文帝認為“百金相當于十戶中産家庭的財産”,最終放棄修建,并感歎:“繼承先帝的宮室已覺慚愧,何必再耗費民財建露台?”
該成語在《梁書·賀琛傳》中被用于批評奢靡風氣:“露台之産,不周一燕之資”,指舉辦一次宴會的花費甚至超過建造露台的預算。《資治通鑒》胡三省注也明确“露台之産,謂百金也”。
“産”為繁體字,簡體作“産”,二者在成語中通用。
《露台之産》是個成語,表示對特定事物或事态的堅定判斷和預測。
《露台之産》的首部是“亥”,尾部是“産”,共七個筆畫。
《露台之産》源自古時候人們對占卜的一種方式。古人将事物預測的結果寫在牌坊上,常用的地方之一就是露台。因此,人們用“露台之産”來表示對某種事物或事态的斷言。
《露台之産》的繁體字為「露臺之產」。
在古代,露台之産的寫法可能會有一些差異,常見的一種寫法是「露台之產」。
他竟然預測到了這次的成功,真是太不可思議了,真是《露台之産》啊。
露台、産言
預言、預測、斷言
懷疑、質疑、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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