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 代在 建康 、 安庆 、 池州 等处设置的掌收鱼税的官署。 明 代广为设置, 洪武 十五年,全国有河泊所二百五十二处。 清 代只在 广东 设河泊所官二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七一回:“原来这河泊所是 广东 独有的官,虽是个从九、未入,他那进款可了不得。”
河泊所是中国古代专门管理渔业税收的官署机构,其历史演变和职能特点如下:
朝代与职能
河泊所最早出现于元代,主要在建康(今南京)、安庆、池州等地设立,负责征收鱼税。明代进一步推广,成为全国性税收机构,清代仅在广东保留少量设置。
设置规模
明代是河泊所发展的鼎盛期,洪武十五年(1382年)全国共设252处,覆盖主要水域地区,反映出当时渔业经济的繁荣。
机构特点
文献记载
清代小说《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七一回提及广东河泊所的运作情况,佐证其实际职能延续至清末。
如需更详细的历史沿革或区域分布信息,可查阅《中国历代官职辞典》等专业史料。
《河泊所》指的是河流和湖泊。河流是地球表面的一种水流,湖泊是地表上蓄水积聚的天然水域。这个词可以用来描述地貌特征和水文环境。
《河泊所》的拆分部首是“氵”和“阝”。
它的拆分笔画是11画,其中“河”为3画,“泊”为8画。
《河泊所》这个词源于汉语,是在现代汉语中出现的词语。它的繁体字为「河泊所」。
在古代,汉字的写法和现在略有不同。古时候,「河泊所」这个词的写法可能有所变化,但基本上保持了相同的意义。这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汉字形状的演变和书写规范的改变而发生的。
1. 她住在离河泊所很近的地方。
2. 河泊所的水清澈而美丽。
3. 这个地区有许多河泊所,给我们带来了丰富的水资源。
与《河泊所》相关的组词有:河流、湖泊、江河湖海。
与《河泊所》意思类似的词语有:水域、水系。
与《河泊所》意思相反的词语有:陆地、山地。
【别人正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