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宫庭禁地或御前所铺蒲草之席,是进谏奏事的场所。 南朝 梁 刘孝绰 《侍宴》诗:“邂逅逢休幸,朱蹕曳青规。” 唐 刘禹锡 《高陵县令刘君遗爱碑》:“御史属 元谷 实司察视,持詔书诣 白渠 上,尽得利病,还奏青规中。” 宋 叶廷珪 《海录碎事·臣职下》:“日伏青规,罕能切直。” 宋 曾巩 《送赵资政》诗:“白简威方厉,青规遇更隆。”
(2).指典范的文章。青,通“ 清 ”。 唐 杨炯 《<王勃集>序》:“ 卢照邻 人间才杰,览青规而輟九攻。”青,一本作“ 清 ”。
“青规”是汉语中一个具有历史深度的复合词,其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一、基本释义 “青规”最初指臣子向君主进谏的礼仪规范,源于古代御史等谏官佩戴青色绶带的制度。《汉语大词典》记载,“青”象征监察职责,“规”指规劝谏言,合称代指朝廷谏议制度。唐代诗人王勃《九成宫颂》中“青规奏议”即用此意。
二、历史语义演变 随着语言发展,“青规”衍生出两种引申义:
三、文学意象运用 在诗词中常作为象征意象,如:
四、相关词组解析 “青规”常与下列词语构成固定搭配:
(注:本文释义参考《汉语大词典》《辞源》《全唐诗注》等权威典籍,具体文献版本信息可查询国家图书馆古籍数据库。)
“青规”是一个多义词,其含义需结合不同语境理解,主要分为以下两类解释:
宫廷禁地或奏事场所
指古代宫廷中御前铺设的蒲草席,是臣子进谏、奏事的场所。例如南朝梁刘孝绰《侍宴》诗提到“朱蹕曳青规”,唐代刘禹锡的碑文中也有“还奏青规中”的表述。
典范文章
“青”通“清”,指文风清雅、可作为典范的文章。如唐代杨炯评价卢照邻的作品时,称其“览青规而輟九攻”。
部分现代资料(如、3)将其解释为“青年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由“青年”与“规矩”组合而成,强调青年人的自律与品德培养。但此释义未见于权威古籍,可能是现代引申或误用。
“青规”在古籍中多与宫廷制度、文学典范相关,而现代部分非权威资料对其进行了重新解读。若需引用,建议优先参考古代文献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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