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宮庭禁地或禦前所鋪蒲草之席,是進谏奏事的場所。 南朝 梁 劉孝綽 《侍宴》詩:“邂逅逢休幸,朱蹕曳青規。” 唐 劉禹錫 《高陵縣令劉君遺愛碑》:“禦史屬 元谷 實司察視,持詔書詣 白渠 上,盡得利病,還奏青規中。” 宋 葉廷珪 《海錄碎事·臣職下》:“日伏青規,罕能切直。” 宋 曾鞏 《送趙資政》詩:“白簡威方厲,青規遇更隆。”
(2).指典範的文章。青,通“ 清 ”。 唐 楊炯 《<王勃集>序》:“ 盧照鄰 人間才傑,覽青規而輟九攻。”青,一本作“ 清 ”。
“青規”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深度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一、基本釋義 “青規”最初指臣子向君主進谏的禮儀規範,源于古代禦史等谏官佩戴青色绶帶的制度。《漢語大詞典》記載,“青”象征監察職責,“規”指規勸谏言,合稱代指朝廷谏議制度。唐代詩人王勃《九成宮頌》中“青規奏議”即用此意。
二、曆史語義演變 隨着語言發展,“青規”衍生出兩種引申義:
三、文學意象運用 在詩詞中常作為象征意象,如:
四、相關詞組解析 “青規”常與下列詞語構成固定搭配:
(注:本文釋義參考《漢語大詞典》《辭源》《全唐詩注》等權威典籍,具體文獻版本信息可查詢國家圖書館古籍數據庫。)
“青規”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需結合不同語境理解,主要分為以下兩類解釋:
宮廷禁地或奏事場所
指古代宮廷中禦前鋪設的蒲草席,是臣子進谏、奏事的場所。例如南朝梁劉孝綽《侍宴》詩提到“朱蹕曳青規”,唐代劉禹錫的碑文中也有“還奏青規中”的表述。
典範文章
“青”通“清”,指文風清雅、可作為典範的文章。如唐代楊炯評價盧照鄰的作品時,稱其“覽青規而輟九攻”。
部分現代資料(如、3)将其解釋為“青年應遵守的行為規範和道德準則”,由“青年”與“規矩”組合而成,強調青年人的自律與品德培養。但此釋義未見于權威古籍,可能是現代引申或誤用。
“青規”在古籍中多與宮廷制度、文學典範相關,而現代部分非權威資料對其進行了重新解讀。若需引用,建議優先參考古代文獻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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