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查二氏法英文解释翻译、冯-查二氏法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医】 von Furth-Charnass' methods
分词翻译:
冯的英语翻译:
【计】 Von; Von Neumann architecture; Von Neumann computer
Von Neumann language; Von Neumann machine
Von Neumann programming model; Von Neumann style
查的英语翻译:
check; consult; examine; investigate
二的英语翻译:
twin; two
【计】 binary-coded decimal; binary-coded decimal character code
binary-to-decimal conversion; binary-to-hexadecimal conversion
【医】 bi-; bis-; di-; duo-
氏的英语翻译:
family name; surname
法的英语翻译:
dharma; divisor; follow; law; standard
【医】 method
【经】 law
专业解析
冯-查二氏法(Feng-Zha Method),在汉英法律词典中通常对应Von Jhering-Zitelmann Method 或Jhering-Zitelmann Approach。它是法学领域,特别是法理学和法律方法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融合了鲁道夫·冯·耶林(Rudolf von Jhering)和恩斯特·齐特尔曼(Ernst Zitelmann)两位法学家的核心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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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背景与核心定义:
- 冯(Von):指德国著名法学家鲁道夫·冯·耶林(Rudolf von Jhering, 1818-1892)。耶林批判了早期历史法学派过于强调抽象概念和逻辑演绎的倾向,提出了目的法学(Jurisprudence of Interests)。他强调法律并非逻辑自洽的抽象体系,而是服务于特定社会目的(尤其是保护个人和社会利益)的工具。法律解释和适用应探究法律规则背后的目的(Zweck) 和利益(Interesse)。
- 查(Zha):指德国法学家恩斯特·齐特尔曼(Ernst Zitelmann, 1852-1923)。齐特尔曼在法律方法论上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在法律漏洞填补和法官造法领域。他强调在成文法存在空白或模糊时,法官不应仅限于逻辑推演,而应基于法律共同体普遍接受的正义观念、社会需求以及法律的整体目的和精神 进行创造性解释和裁判。
- “法”(Method/Approach):冯-查二氏法并非一个单一、具体的操作步骤,而是指一种融合了耶林“目的论”和齐特尔曼“漏洞填补与法官创造性”思想的法律解释与适用方法论。其核心在于:理解法律规则的目的(耶林)是基础,而在规则缺失或不明时,依据法律目的、利益衡量和社会正义进行创造性司法(齐特尔曼)是必要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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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涵与特征:
- 目的导向(Teleological Interpretation):法律解释的首要任务是揭示法律条文或规则旨在实现的具体目的和社会利益。理解“为什么制定这条法律”比单纯进行文义或逻辑解释更为根本。
- 利益衡量(Balancing of Interests):在解释法律或裁判案件时,需要识别并权衡规则背后所涉及的各种冲突利益(个人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等),寻求最符合法律整体目的的平衡点。
- 超越形式逻辑:反对将法律视为纯粹的逻辑游戏。当严格的形式逻辑推理会导致荒谬、不公正或违背法律根本目的的结果时,应让位于目的和利益的考量。
- 承认法律漏洞与法官角色:明确承认成文法存在漏洞(Lücken im Recht)。面对漏洞,法官不能拒绝裁判,而应积极运用自由法(Freirecht) 或法官法(Richterrecht) 的方法,基于法律的目的、原则、正义观念和社会需求来填补漏洞,发展法律。
- 动态法律观:认为法律是动态发展的,需要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现实和需求。法官在解释和填补漏洞的过程中,实际上参与了法律的续造(Rechtsfortbild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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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与影响:
冯-查二氏法所代表的思想对现代法学,尤其是法律解释学、法社会学以及司法实践产生了深远影响:
- 它推动了法律解释方法从纯粹的概念法学向目的解释、社会学解释的转变。
- 为法官在疑难案件中运用自由裁量权、进行利益衡量和价值判断提供了理论依据。
- 促进了法律现实主义和社会法学的发展,强调法律与社会现实的紧密联系。
- 其关于法律漏洞填补和法官造法的理论,是现代许多国家(尤其是大陆法系国家)司法实践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冯-查二氏法(Von Jhering-Zitelmann Method)是一种综合性的法学方法论,强调法律解释和适用应以探究法律规则背后的目的 和平衡相关利益 为核心。它承认成文法的局限性(漏洞),主张法官在遵循法律整体精神和目的的前提下,运用创造性的司法活动 来填补漏洞、实现个案正义,并推动法律的动态发展。这种方法论深刻影响了现代法律思想与实践。
权威参考来源:
- 耶林(Jhering)的经典著作:
- Rudolph von Jhering, Der Zweck im Recht (Law as a Means to an End). 这是阐述其目的法学思想的核心著作。 (来源:标准法学文献引用,如法律图书馆馆藏)
- Rudolph von Jhering, Der Kampf um's Recht (The Struggle for Law). 强调法律是利益斗争的产物。 (来源:标准法学文献引用,如法律图书馆馆藏)
- 齐特尔曼(Zitelmann)的代表性著作:
- Ernst Zitelmann, Lücken im Recht (Gaps in Law). 系统论述法律漏洞及其填补方法的专著。 (来源:标准法学文献引用,如法律图书馆馆藏)
- 权威法学辞典与百科全书:
- 《元照英美法词典》 (来源:北京大学出版社)
- 《牛津法律大辞典》(The Oxford Companion to Law)或《布莱克法律词典》(Black's Law Dictionary)的相关条目(虽为英文,但为理解术语对应提供权威参考)。 (来源:标准法律工具书)
- 法理学教科书与专著:
- 庞德(Roscoe Pound)的法社会学著作常涉及耶林思想的影响。 (来源:如 Roscoe Pound, Jurisprudence)
- 介绍德国法学方法论或法律解释学的著作,如卡尔·拉伦茨(Karl Larenz)的《法学方法论》。 (来源:Karl Larenz, Methodenlehre der Rechtswissenschaft / 《法学方法论》,商务印书馆中译本)
网络扩展解释
关于“冯-查二氏法”,经多源检索,目前此术语直接相关的内容。可能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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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准确性
该名称可能涉及专业领域(如医学、化学或生物学)的特定实验方法,但现有公开资料中未见明确记载。建议核对术语拼写是否准确,例如是否应为“冯·查尼氏法”(Von Zenker's fixative,一种组织固定液)或其他类似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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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氏组合可能性
“冯”和“查”均为中文姓氏,但国际学术界更常见以“冯”(Von)开头的德语姓氏(如冯·诺依曼)或“查”(如查尔斯)的英文姓氏联合命名的方法,目前未检索到相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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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的辅助信息
- “冯”作为姓氏或汉字时,读作féng(如姓氏)或píng(古同“凭”,表依靠)。
- 若您提及的是某种实验方法,建议补充领域或英文原名,以便进一步核实。
建议您检查术语的准确性或提供更多背景信息,我们将尽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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