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base on fact and
law; statute; doom; legislation
【医】 law
act; become; do; for; for the sake of; in order to; mean; serve as
criterion; yardstick
"法律为准绳"是中国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原则之一,强调法律是判断行为是非、解决纠纷的最高标准和根本依据。其英文对应表述为"take law as the criterion" 或"use law as the yardstick"。
法律 (fǎlǜ / Law)
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总和。在英文中强调其作为"a body of rules" 的系统性和权威性。
为准绳 (wéi zhǔnshéng / As the criterion)
"准绳"原指测量用的绳墨(carpenter's line),引申为衡量事物的客观标准。英文常用"criterion"(判断基准)或"yardstick"(衡量尺度),体现其作为"ultimate standard for judgment" 的功能。
该原则要求一切社会活动、司法裁判和行政行为必须以法律规定为唯一准据,具体体现为:
在法律英语中,该术语需结合普通法系表述习惯:
"The court must take statutory law as the primary criterion when adjudicating cases." (援引《元照英美法词典》"criterion"词条释义)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英文本第27条中的 "standard of conduct" 与中文"行为准绳"形成互译对应。
(注:为符合原则,所有引用来源均为中国立法机构、专业法律出版社或国际权威法律数据库发布内容)
“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司法活动中的核心原则之一,其含义可结合以下要点综合理解:
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作为判断和处理的唯一标准。这要求司法人员将法律视为最高准则,排除权力、舆论、情感等外部干扰,确保案件处理的合法性与公正性。
法律至上
法律是最高权威,司法人员需以实体法和程序法为依据,包括刑法、民法、行政法等所有法律形式。例如,刑事诉讼中需依据实体法判断犯罪构成要件,同时遵守程序法规定审理流程。
全面遵守法律
既包括实体法(如定罪量刑标准),也涵盖程序法(如诉讼流程规范),且需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
排除主观干扰
强调以客观法律条文而非个人主观臆断或外部压力作为判案依据,避免徇私枉法或地方保护主义。
该原则常与“以事实为依据”结合使用,构成司法活动的双重基础:先通过证据查明客观事实,再依据法律对事实进行评价和裁决。
注:如需了解具体法律条文或案例应用,可进一步查阅《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法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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