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现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学习工具 > 汉英词典

法定刑罚英文解释翻译、法定刑罚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prescribed penalty; statutory punishment

分词翻译:

法定的英语翻译:

legal

刑罚的英语翻译:

penalty; punishment
【法】 criminal penalty; infliction; pains and penalties; penal treatment
penalty; punishment; sentence

专业解析

法定刑罚(fǎdìng xíngfá),英文对应statutory penalty,是指由国家立法机关通过成文法(statutory law)明确规定的、针对犯罪行为的具体惩罚种类和幅度。其核心特征在于法律明文规定,法官必须在法定范围内裁量刑罚,不得超越或创设法律未授权的惩罚方式。

一、核心定义与法律特征

  1. 法定性(Statutory Nature)

    刑罚的种类(如监禁、罚金、死刑等)及适用标准(如刑期范围、金额区间)必须由《刑法》及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五条明确列举了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和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的具体类型 。

    英文对照: "Statutory" implies penalties defined by legislative statutes, distinct from judge-made common law punishments.

  2. 明确性与限制性(Clarity and Limitation)

    法律需清晰界定刑罚的上下限(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官裁量权受此约束。此原则源于"罪刑法定"(nulla poena sine lege),即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

    英文对照: Penalty ranges must be explicit to prevent arbitrary judicial discretion.

二、法定刑罚的主要类型(中英对照)

中文术语 英文翻译 法律依据
主刑(Principal Punishments) 《刑法》第33条
管制 Public Surveillance 限制自由,不予关押
拘役 Criminal Detention 短期剥夺自由(1-6个月)
有期徒刑 Fixed-Term Imprisonment 剥夺自由(6个月至15年)
无期徒刑 Life Imprisonment 终身剥夺自由
死刑 Death Penalty 剥夺生命(保留但严格限制)
附加刑(Supplementary Punishments) 《刑法》第34-35条
罚金 Fine 强制缴纳金钱
剥夺政治权利 Deprivation of Political Rights 选举权、言论自由权等
没收财产 Confiscation of Property 部分或全部个人财产

三、法定刑罚的司法适用原则

  1. 禁止类推适用(Prohibition of Analogy)

    刑罚不得通过类推解释扩大适用范围,必须严格依据条文(《刑法》第三条)。

    例: 法律未规定某行为的刑罚时,即使社会危害性显著,亦不得定罪处罚。

  2. 从旧兼从轻(Retroactivity in Favor of the Defendant)

    新法颁布后,旧法时期的行为适用处罚更轻的法律(《刑法》第十二条)。

    英文对照: Retroactive application of criminal law only if beneficial to the accused.


来源说明:

因未搜索到可引用的具体网页,本文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文及通用法律术语标准(如Black's Law Dictionary)撰写。建议读者参考权威法律数据库(如北大法宝、中国人大网刑法文本)获取原文。

网络扩展解释

法定刑罚是指由《刑法》明文规定的刑罚种类及其适用标准,包含主刑和附加刑,同时涉及法定刑的设定形式。以下从概念、分类及特点进行详细说明:

一、法定刑罚的基本构成

根据《刑法》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五条,法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类:

  1. 主刑(只能独立适用):

    • 管制(3个月至2年,数罪并罚≤3年);
    • 拘役(1至6个月,数罪并罚≤1年);
    • 有期徒刑(6个月至15年,数罪并罚≤20年);
    • 无期徒刑;
    • 死刑(包括死刑缓期执行,犯罪时未满18岁或审判时孕妇不适用)。
  2. 附加刑(可独立或附加适用):

    • 罚金;
    • 剥夺政治权利;
    • 没收财产;
    • 对犯罪的外国人可适用驱逐出境。

二、法定刑的设定形式

法定刑是刑法分则中对具体犯罪规定的刑种及幅度,主要有三种类型():

  1. 绝对确定的法定刑
    《刑法》明确规定具体刑罚种类和刑期,法官无裁量权。我国仅在极少数情节中规定绝对确定的死刑,例如绑架罪致人死亡或杀害被绑架人时“处死刑”。

  2. 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
    仅抽象规定“应予惩处”,未明确刑种和幅度。我国现行刑法已弃用此类规定,因其缺乏可操作性。

  3. 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主刑与刑度均有明确范围,法官可在幅度内自由裁量。例如,侮辱国旗、国徽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此类法定刑是主流,兼顾法律约束与司法灵活性。

三、法定刑与宣告刑的区别

四、补充说明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罪名对应的法定刑,可查阅《刑法》分则条文或权威法律解读。

分类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览...

办公条款出售除外责任条款刺骼对进口货抽税独立计算机法律学非耐用消费品分级年龄甘蜜树属鼓膜上隐窝黑面水平汇率安排匠心基侧的开庭通知抗结核剂扩撒膜留兰香醑漏斗卵巢的迈利厄斯氏改良佩藤科弗氏试验马里奥特氏定律尿道瘘破裂结构栅位斯内伦氏视力表所有同步保持电路同化骶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