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spirit of law
dharma; divisor; follow; law; standard
【医】 method
【经】 law
spirit; soul; energy; essence; genius; gist; inspirit; vigor
【医】 anima; mens; mind; phren; phren-; phreno-; psych-; psyche; psycho-
thymo-
从汉英词典与法哲学的双重视角看,"法的精神"(The Spirit of Laws)是一个融合法律本质、文化根基与社会价值的核心概念。其内涵远超字面翻译,需结合孟德斯鸠的原著思想及跨文化诠释来解析:
词源对照
孟德斯鸠的经典阐释
在《论法的精神》(De l'Esprit des Lois, 1748)中,该概念强调法律与地理环境、民族性格、政治制度的深层关联。例如:
“法律应契合国家的自然属性……气候、土壤、生活方式皆塑造法的精神。”
(来源:Montesquieu, The Spirit of Laws, Book I, Chapter 3)
社会适应性(Social Adaptability)
法律需回应特定社会的道德传统(如中国“礼法合一”思想)与经济基础(如英美商法对私有产权的侧重)。《牛津法律大辞典》指出,法的精神要求立法者关注“习俗与公众情感”(Custom and Public Sentiment)。
动态演进性(Dynamic Evolution)
普通法系(Common Law)通过判例延续“活的法精神”(Living Spirit),如英国《大宪章》对程序正义的奠基;大陆法系(Civil Law)则依赖法典化,但仍需司法解释填充精神内核(如《德国民法典》第242条“诚信原则”)。
价值整合性(Value Integration)
中国语境下,“法的精神”常关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公正、和谐),体现于《民法典》第1条立法目的。比较法学者指出,现代法律精神需平衡个人自由(Liberty)与集体福祉(Social Welfare)。
经典著作
词典与百科
“法的精神”是法律体系的生命力源泉,其汉英互译需捕捉规则背后的文化基因(Cultural DNA)与时代价值导向,而非机械对应词汇。理解这一概念,对推动跨法域对话与法治文明互鉴具有关键意义。
法的精神是法律体系的核心价值观和内在原则,它反映了法律与社会、文化、政治等多重因素的深层联系。以下是综合不同视角的解释:
法的精神指法律制度所承载的价值观和道德准则,是法律规范的灵魂与指导原则,旨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秩序稳定。其核心内涵包括:
孟德斯鸠的经典阐释
在《论法的精神》中,法的精神强调法律与政体、地理环境、宗教、风俗等社会因素的内在关联。例如:
现代法学视角
包括依法治国、程序至上、服务大局等原则,强调法律与民主、人权的统一。
法的精神不仅是法律条文的支撑,更通过法治思维影响社会治理。例如,中国法治精神包含党的领导、人民主体地位等要素。
法的精神兼具抽象价值与具体实践性,需结合社会背景综合理解。若需进一步探讨特定理论(如三权分立),可参考《论法的精神》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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