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collection with subsequent acceptance
待日后承兑的收款(英文:Receivable Awaiting Future Acceptance)是国际贸易或票据业务中的一个专业术语,指收款人(债权人)持有的、由付款人(债务人)承诺在未来特定日期支付款项的票据或凭证。该款项当前尚未被付款人正式承兑(即确认支付责任),需等待到期日或满足约定条件后才可兑现。其核心特征与法律依据如下:
付款人签发票据(如远期汇票)时,承诺在票面载明的未来日期(如见票后30天)无条件支付指定金额给收款人。在承兑前,该票据代表一项"待承兑"的债权 。
票据在承兑前仅具备形式要件,付款人尚未承担法定付款义务。收款人需在到期日前提示票据要求承兑,付款人签字承兑后,票据权利才正式生效 。
在会计处理中,"待日后承兑的收款"属于或有资产,需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信用风险;而承兑后则转为"应收票据",计入流动资产 。
定义承兑(Acceptance)为"付款人对远期汇票的正式支付承诺",待承兑票据属于附条件债权。
第7条明确:信用证项下远期汇票需经银行承兑后,方构成付款责任。
第二章规定:商业汇票需承兑人签章确认后,持票人方可行使追索权。
注:实务中需区分"待承兑"与"已承兑未到期"票据,前者无付款保障,后者具有承兑人信用背书,流动性显著更高。
“待日后承兑的收款”指收款人持有的、已签发但尚未到承兑期限的汇票款项。这一概念与远期汇票相关,需结合以下要点理解:
基本定义
承兑是付款人(如银行或企业)在汇票上签章,承诺到期支付确定金额的行为。“待日后承兑”表明该汇票处于已签发但未到承兑期限的状态,收款人需等待到期日才能要求付款。
票据类型与操作流程
信用风险与分类
法律效力
付款人完成承兑(签章)后,需承担到期付款的法律责任;若拒绝承兑,持票人可向前手追索。
该术语描述了一种远期支付承诺状态,收款人需关注汇票类型、承兑期限及付款人信用状况。具体法律条款和操作细节可参考《票据法》或银行实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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