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pure power theory
pureness; purity
influence; might; potence; potency; power; puissance
【经】 power
say; speak; talk; tell; explain; persuade; theory
纯粹权力说(Pure Theory of Power)是法学与政治哲学中的重要概念,其核心主张为:法律规范的效力根源在于权力的实际运作,而非道德或自然法原则。该理论由奥地利法学家汉斯·凯尔森(Hans Kelsen)在20世纪提出,属于实证主义法学派的代表性观点(来源:Kelsen, H. Pure Theory of Law)。
从汉英词典角度解析,该术语对应英文"pure theory of power"或"pure theory of law",强调三个核心维度:
该学说在比较法研究中具有跨文化解释力,例如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Marbury v. Madison案中确立的司法审查权,即通过权力层级重构实现宪法权威的纯粹性表达。当代学者如Joseph Raz在《法律的权威》中进一步论证了权力制度化对法律体系稳定性的支撑作用(来源:Raz, J. The Authority of Law)。
“纯粹权力说”是一个法律或政治学术语,其核心含义需结合不同领域的理论背景理解:
基本定义与翻译
该词对应的英文翻译为pure power theory,强调权力作为核心要素的纯粹性,通常指权力本身无需其他合法性支撑即可成为社会或法律关系的决定性因素。
理论背景与应用
在法学领域,这一理论可能涉及国家权力的绝对性,例如强制征税的依据。类似概念“权力说”指出,国家通过政治权力强制分配资源,尤其在传统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中,权力被视为调节社会产品和个人收入的核心工具。
相关概念区分
需注意,“纯粹权力说”与“权力说”可能存在差异:前者更强调权力的纯粹支配性,后者侧重权力作为制度运行的基础。具体语境中的定义需结合学科文献进一步确认。
按位操作白杨皮棒磁铁背压布尔型标识符超驱动放大器虫媒的磁盘盒二壬基萘磺酸歌舞升平工艺流程广陈皮惠予甲苄索氯铵焦点调整装置技术保证设备马镫皮带屏极电流葡胺苯砜钠千字节亲水性物质热电鞣花酸:┢原乳化液膜射电透热法视紫红蛋白双簧管吹奏者苏打灰燃烧炉蹄兔铜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