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land lady
woman
laird; landholder; landlord; landowner; lessor
【经】 land owner; landlord
女地主在汉英词典中的释义及背景解析如下:
女地主(nǚ dìzhǔ)指拥有土地并依靠地租收入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女性。其英文对应词为:
该词在中国近代史中具有特殊含义:
阶级属性
土地改革时期(1947年《中国土地法大纲》颁布后),"地主"被定义为剥削阶级。女地主特指通过继承或婚姻获得土地所有权,并依赖佃农劳动生存的女性群体,常与"封建剥削制度"关联 。
例:土改文献中"女地主"需接受群众批判,土地被重新分配。
法律权能演变
传统社会女性土地权受限(如清代女性通常无法独立持有地契)。民国后期至新中国初期,部分女性通过继承夫家产业成为地主,但实际管理权多由宗族代理 。
当代用法趋向中性化:
"地主:占有土地,自己不劳动,依靠出租土地剥削农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女地主即女性地主。"
"1950年《土地改革法》实施后,女地主阶级作为封建残余被消灭。"
"Landlady: a woman who rents land or buildings to tenants."
避免混淆以下概念:
释义综合自汉语工具书、历史研究及法律文本,客观反映术语的历时演变与当代适用性。
“女地主”指在封建或半封建社会中,拥有土地但不直接参与劳动,依靠地租、剥削农民等方式维持生活的女性。具体可从以下角度解释:
核心定义
女地主是地主阶级中的女性成员,其本质特征包括:
社会背景
在传统社会中,女地主可能通过继承或婚姻获得土地。例如契诃夫戏剧《樱桃园》中的朗涅夫斯卡娅,作为女地主因无力偿还债务被迫变卖庄园,反映了19世纪末俄国贵族地主阶级的没落()。
语言对应
英文中对应“landlady”,既可指女房东,也可指拥有土地的女性(、)。但在中文语境下,“女地主”更强调其封建经济属性。
历史演变
中国1950年土地改革后,地主阶级被废除,这一称谓逐渐成为历史概念()。现代使用多用于文学或历史讨论,如契诃夫作品中的典型形象()。
注:相关文学作品中的女地主形象常被赋予象征意义,如《樱桃园》中的庄园代表旧秩序瓦解,体现社会转型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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