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现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学习工具 > 汉英词典

拒绝承兑或拒付的证书英文解释翻译、拒绝承兑或拒付的证书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noting and protest

分词翻译:

拒绝的英语翻译:

refuse; turn down; deny; object; reject; renege; repulse; disallowance
negation
【经】 refuse; rejection

承兑的英语翻译:

accept; accept of; honor; honour; take up
【经】 acceptance; act of honour

或的英语翻译:

either; maybe; or; perhaps
【计】 OR

拒付的英语翻译:

protest; refuse payment; repudiate; repudiation
【经】 dishonour; dishonour a bill of exchange

证书的英语翻译:

certificate; chirograph; letter
【经】 certificate; credential

专业解析

在汉英词典语境下,"拒绝承兑或拒付的证书"对应的英文术语为Protest Certificate(或简称Protest)。该术语是国际贸易和票据法中的核心概念,指由法定机构(通常为公证人、法院或商会)出具的正式书面证明文件,用以证实汇票(Bill of Exchange)或本票(Promissory Note)在提示承兑(Acceptance)或提示付款(Payment)时遭到付款人(Drawee)的合法拒绝。

核心含义与法律要件

  1. 证明拒付事实

    该证书的核心作用是法律记录拒付事件。当持票人(Holder)依法提示票据要求承兑或付款,但遭付款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时,持票人需在法定期限内(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为拒付后3日内)请求公证机构等出具此证书,以固定拒付证据。

  2. 形式要件

    证书需载明拒付细节,包括:

    • 被拒付票据的完整信息(编号、金额、出票日等)
    • 提示承兑/付款的具体时间与地点
    • 付款人拒绝的理由(如账户余额不足、签名不符)
    • 出具证书的机构名称及签章日期

      (依据《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第44条及各国票据法细则)。

  3. 法律效力

    该证书是持票人行使追索权(Right of Recourse) 的关键凭证。未及时取得有效拒付证书,可能导致丧失向前手背书人、出票人等债务人的追索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62条)。

国际实务中的适用场景

权威参考来源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62条明确拒付证明为追索权行使要件(来源:中国政府网法律库)

  2.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国际商会ICC发布)

    第16条关于拒付通知及单据处理的规定(来源:ICC官网)

  3. 《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国际联盟制定)

    第44-46条规范拒付证书的形式与时效(来源:UNIDROIT数据库)

注:因部分法律文本链接可能随机构网站更新变动,建议通过官方法律数据库或ICC出版物获取最新版本。

网络扩展解释

拒绝承兑或拒付的证书是票据法中的一种法定证明文件,用于确认持票人因票据未被承兑或付款而遭受退票的法律事实。以下是详细解释:

1.定义与作用

2.主要类型

3.作成要求与替代形式

4.法律差异

5.实务应用

如需更完整的法律条款或国际票据规则,可参考票据法原文或专业法律数据库。

分类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览...

埃-韦二氏核凹地贝壳屑编码格式并指畸形不变量赋值优化不对称陀螺分子岑克尔氏杆菌初生皮层大黄糖浆二氢辅酶法-阿二氏法氟丙氨酸鸽趾红橘油叫做节段性阑尾炎结核菌素沉淀救助费用贸易让步目击钠汞合金内部控制报告欧文氏菌属平减指数强壮体型的剩余价值双亲遗传听觉倒错性聋脱膜性痢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