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commissary; ministry of food
在中国政府架构中,“粮食部”是历史上负责全国粮食政策制定、储备管理及流通调控的行政机构。该部门的核心职能包括保障粮食安全、平衡市场供需、监督粮食质量,并通过战略储备应对自然灾害或国际粮价波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其职责涵盖从生产到消费的全链条监管,确保14亿人口的粮食供应稳定。
从汉英翻译角度,“粮食部”可直译为“Ministry of Food”,但实际机构名称随时代变迁有所调整。1982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原粮食部的职能并入新组建的商业部和国家计委,2000年成立的国家粮食局进一步整合了粮食储备与流通管理职能。当前相关职责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承担,其英文官方名称为“National Food and Strategic Reserves Administration”(NFSRA)。
国际对比显示,类似机构在不同国家体系中有不同定位。例如美国农业部(USDA)下属的农产品外销局(FAS)和粮食检验、包装及畜场管理局(GIPSA)共同承担粮食管理职能,而印度则设有独立的消费者事务、食品和公共分配部(Department of Consumer Affairs, Food and Public Distribution)。这些机构的共同特征包括:建立粮食安全预警系统、维护战略储备规模、制定粮食质量标准等核心职能。
“粮食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设立的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全国粮食流通与管理工作。以下是综合多个信息的详细解释:
粮食部是1952年由原贸易部下属的粮食公司和财政部下属的粮食总局合并组建的中央政府部门,主要职能为统筹全国粮食的收购、加工、储运、销售等事务。其成立背景与新中国成立初期粮食供应紧张、需统一调配资源有关。
已知的部长包括章乃器(首任)、陈国栋、沙千里等,具体任期信息可参考政务公开档案或权威历史资料。
需注意“粮食部”与现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区别:前者为已撤销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后者是2018年机构改革后设立的直属机构,职能更侧重战略储备与市场监管。
若需进一步了解历任领导完整名单或政策细节,建议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机构沿革》等权威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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