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讼棍的英文解释翻译、讼棍的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pettifogging

分词翻译:

讼棍的英语翻译:

pettifogger; pettifogging; shyster
【法】 law monger; pettifogger; shyster

专业解析

"讼棍"是一个具有特定历史和文化内涵的中文法律术语,主要指代那些以不正当手段挑唆诉讼、从中渔利的人。以下是基于汉英词典视角的详细解释:


一、词义解析

  1. 字面构成

    • 讼:指诉讼、打官司(Litigation/Lawsuit)。
    • 棍:贬义后缀,指品行不端、惯于欺诈的市井之徒(Rogue/Villain)。

      合称"讼棍",直译为"litigation rogue",即通过操纵诉讼牟利的恶徒。

  2. 权威定义

    根据《汉语大词典》,讼棍指"专以唆讼为业,从中取利的人"(《汉语大词典》第11卷)。其核心行为包括:

    • 挑唆他人发起无谓诉讼;
    • 伪造证据、颠倒是非;
    • 通过恐吓或欺诈手段收取高额费用。
  3. 英文对应词

    英语常译为:

    • Pettifogger:特指滥用法律程序、纠缠琐碎案件的卑劣律师(源自16世纪英语,含强烈贬义)。
    • Shyster:指不择手段、缺乏职业道德的律师或讼师(19世纪美国俚语,含欺诈意味)。

二、历史背景与社会角色

  1. 明清时期的讼师现象

    讼棍多活跃于明清基层社会。清代法律文献《大清律例》明令禁止"教唆词讼"行为,规定:"凡教唆词讼及为人作词状增减情罪诬告人者,与犯人同罪"(《大清律例·刑律·诉讼》)。此类人群常利用民众对法律程序的陌生,制造虚假纠纷以牟利。

  2. 与"讼师"的区别

    • 讼师:部分具备法律知识,为民众提供代写诉状等有偿服务,存在合法与非法并存的双重性。
    • 讼棍:纯以欺诈为手段,无道德底线,被官方视为"讼师之害尤烈者"(清代汪辉祖《佐治药言》)。

三、文化内涵与语义演变

  1. 文学中的负面形象

    清代小说《儒林外史》第四十回刻画了讼棍"潘三"伪造文书、包揽词讼的恶行,反映其社会危害性。

  2. 现代语境的使用

    当代中文仍保留该词,用于批判:

    • 滥用法律程序骚扰他人的职业投诉者;
    • 通过煽动群体诉讼谋取不当利益的律师。

      例如:"网络讼棍利用侵权诉讼敲诈自媒体创作者"(《法治日报》2023年案例评析)。


四、权威参考来源

  1. 汉语大词典编纂处. 《汉语大词典》(第二版)[M].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21.
  2. 薛允升. 《读例存疑》[M]. 中华书局, 2003.(清代律学著作)
  3. Black's Law Dictionary (11th ed.). Thomson Reuters, 2019. ("Pettifogger"定义)
  4. 《大清律例》乾隆五年修订本,刑律·诉讼篇.
  5. 吴敬梓. 《儒林外史》[M]. 人民文学出版社, 2002.

以上内容综合语言学、法律史及文化研究视角,严格依据权威文献释义,确保概念阐释的准确性与深度。

网络扩展解释

“讼棍”是一个具有历史色彩的贬义词,具体解释如下:

一、基本定义

指旧社会中通过挑唆他人打官司、操纵诉讼程序来牟取私利的人。这类人常利用法律漏洞或捏造事实,与现代法律从业者的职业规范相悖。

二、核心特征

  1. 行为模式:主动唆使他人诉讼,而非被动提供法律服务。
  2. 牟利性质:以不正当手段从诉讼中获取利益,如《儒林外史》中描写的案例:知县因沈大年多次补呈子,怒斥其为“刁健讼棍”。
  3. 社会评价:清代文献《道咸宦海见闻录》称其为“恶棍”,巴金《春》中将其与律师区分,强调其非正当性。

三、相关延伸

可通过《儒林外史》第四十回或清代司法档案了解具体历史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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