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legalism
bar; item; order; strip; twig
【化】 bar
【医】 stick; streak; strip
character; civil; gentle; language; paint over; writing
creed; ism; principle
【法】 doctrine
条文主义(Legalistic)的汉英词典释义与法律内涵解析
条文主义(英译:Legalistic)指过度依赖法律条文字面含义,忽视法律精神、社会背景及个案公正的思维或行为方式。其核心特征是将法律简化为机械规则,追求形式合规而忽略实质正义。
机械适用法条
强调严格按法律文本执行,拒绝结合立法目的、社会变迁或伦理价值进行解释。例如,在合同纠纷中仅依据字面条款裁判,无视显失公平的现实情况。
来源:《元照英美法词典》
形式优先于实质
注重程序合规性而非结果合理性,可能导致"合法但不合理"的判决。典型场景如行政诉讼中因轻微程序瑕疵驳回确有冤情的诉讼。
来源:《布莱克法律词典》(Black's Law Dictionary)
忽视法律灵活性
拒绝承认法律原则(如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的补充作用,削弱法律应对复杂社会问题的能力。
条文主义虽能保障法律稳定性和可预测性,但过度僵化可能:
来源:美国法学会(American Law Institute)法律重述项目
注:以上释义综合权威法律词典及学术观点,侧重揭示术语在法律实践中的深层含义与应用争议。
条文主义(Legalism)是一个学术概念,通常指在理论或实践中过度依赖文本条文而忽视现实情境的倾向,尤其在社会科学领域中被讨论。以下是详细解释:
条文主义强调对经典文本或既定规则的严格遵守,倾向于以文献中的具体条文作为唯一依据,而非结合实践经验或社会动态进行分析。例如,在科学社会主义研究中,条文主义表现为仅引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著作条文,而忽略各国社会主义实践中的经验调整()。
在社会科学领域,条文主义常被视为保守的研究范式。反对者认为,社会变革具有动态性,仅靠条文无法应对复杂问题()。例如,中国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曾批判这种倾向,主张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进行理论创新。
若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案例或历史背景,可查阅知网等学术平台(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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