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政权是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权利,其英文对应词为"political rights"或"suffrage rights"。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国公民年满十八周岁后,"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官网宪法文本)。
这一权利体系包含三个核心维度:
在权利实施层面,《选举法》第十一条细化了选民登记程序,规定户籍地与居住地双轨登记制度。国际比较而言,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十五条确立了参政权的普遍标准,强调定期真正的选举原则(来源: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官网)。
需要注意的是,参政权行使需符合法定程序。例如《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剥夺政治权利情形,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等特定犯罪的法律后果。这些规范既保障权利运行秩序,也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参政权是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利,其核心在于保障公民在国家治理中的主体地位。以下是详细解释:
参政权(right for participation in government and political affairs)指公民通过法定形式参与国家决策、监督公权力运行的权利。它既是民主政治的基础,也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需注意:参政权范围因各国法律差异而不同,其实现程度受社会经济条件制约。更多案例可参考等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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