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nvoi是什么意思,renvoi的意思翻译、用法、同义词、例句
常用词典
n. 驱逐出境;反致
例句
The broad sense of remission consist remission, transmission, indirect remission and double renvoi.
广义的反致包括反致、转致、间接反致和双重反致。
Since renvoi came into being more than 100 years ago, there has been theoretical argument constantly.
反致制度产生 1 0 0多年以来 ,理论之争一直不断 ,然而此争论并没有阻碍其在实践中的发展。
In the first part, we use Forgo case as an example to discuss the system's traditional concept pf renvoi.
本文第一部分以福尔果案为例,探讨反致制度的传统理念。
If you think that the foreign law should be applied is foreign substantive law, there is no renvoi problem.
如果认为应适用的外国法是该外国的实体法的话,则不存在反致问题。
The third section explores to rebuild a modern system of renvoi under the basic concept of fairness and justice.
本文第三部分探讨从公平正义的基本理念下重新构建现代反致制度。
同义词
n.|Pushing Me Away/deportation;驱逐出境
专业解析
Renvoi(中文常译为“反致”或“法律冲突的反致”)是国际私法(冲突法)中的一个重要且独特的概念。它指当一国法院在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引应适用某外国法时,该外国法中的冲突规范却将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指回法院地国(或指向第三国),法院最终选择适用法院地法(或第三国法)而非该外国实体法的制度。
其核心机制和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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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机制:冲突规范的“反弹”
- 法院地国的冲突规范首先指向某一外国法(例如,根据“继承依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的规则,指向法国法)。
- 但当法院地国试图适用该外国法(法国法)时,发现该外国法(法国法)中的冲突规范对该问题有不同的规定(例如,法国法规定“继承依被继承人国籍国法”)。
- 此时,法国法中的冲突规范可能将问题指回法院地国(若法院地国是被继承人的国籍国),或指向第三国(若被继承人国籍是第三国)。法院最终可能接受这种指引,适用法院地法或第三国法,而非最初指向的外国(法国)的实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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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类型
- 一级反致/部分反致: 当外国冲突规范将问题指回法院地国时,法院地国接受这种指引,适用本国的实体法。这是最常见的反致形式。
- 转致: 当外国冲突规范将问题指向第三国时,法院地国接受这种指引,适用该第三国的实体法。
- 间接反致: 这是一个更复杂的过程。例如,法院地国冲突规范指向A国法,A国冲突规范指向B国法,而B国冲突规范又指回法院地国或指向A国。若法院最终适用了法院地法或A国实体法,就构成了间接反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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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原因与目的
- 各国冲突规范存在差异: 不同国家对同一法律关系(如继承、婚姻效力)规定了不同的连结点(如住所地、国籍国、行为地),这是反致产生的根本原因。
- 追求判决的国际协调: 支持反致的理论认为,接受外国冲突规范的指引,有助于不同国家法院对同一案件做出相同或相似的判决,避免因适用不同国家的实体法而导致“跛脚法律关系”(如一个婚姻在一国有效而在另一国无效)。
- 扩大法院地法适用: 实践中,反致(尤其是一级反致)常常导致法院最终适用了本国实体法,这符合法院地国的司法便利和利益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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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与应用
- 争议性: 反致制度在国际私法学界和实务界存在较大争议。反对者认为它增加了法律适用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恶性循环(如“乒乓球”式的相互指引),违背了冲突规范旨在指引实体法的初衷。
- 有限适用: 并非所有国家都接受反致,即使接受的国家,其适用范围也有限制。通常,反致可能被应用于与身份、能力、家庭关系(如婚姻成立要件、继承)等相关的领域。许多国家明确规定在合同领域不接受反致。
- 中国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 这表明中国在原则上不采用反致制度,法院根据中国冲突规范指引适用外国法时,仅指该外国的实体法,不包括其冲突法。
权威性参考来源:
- 《国际私法》(教材/专著): 国内主流国际私法教材,如韩德培主编、肖永平著、黄进著等版本,均对“反致”有详细阐述,包括其概念、类型、理论争议、各国实践及中国立场。这些是理解该概念的基础学术来源。
- 《元照英美法词典》: 对“renvoi”一词有准确的法律释义,并区分了不同种类的反致(如 remission, transmission)。该词典是研究英美法系概念的重要工具书。
-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文件及著述: 虽然UNCITRAL主要关注商法统一,但其文件和相关的国际私法学术著作(如关于判决承认与执行的讨论)有时会涉及法律选择方法和反致问题,作为国际视角的参考。可在其官网 (https://uncitral.un.org) 查阅相关资料。
- 中国法律数据库(如北大法宝、威科先行): 可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九条的官方文本、立法释义及相关司法解释,了解中国法的明确规定。访问途径:各数据库官方网站(需订阅)。
Renvoi(反致)是国际私法中处理法律冲突时的一种特殊制度,其核心在于法院地国在特定情况下接受外国冲突规范的指引,转而适用法院地法或第三国法。它源于各国冲突规范的差异,旨在追求判决的国际协调,但也因其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而备受争议。中国法律明确规定在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中原则上不采用反致制度。
网络扩展资料
根据多部词典和法律文献的解释,renvoi 是法语中的名词,含义多样且涉及不同领域,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类:
1.普通含义
- 退回/送回
指将物品或信件退回原处,例如:
renvoi d'une lettre(退回信件)、renvoi d'une marchandise(退回货物)。
- 免职/开除
用于描述人员被辞退或开除的情况,如:
le renvoi d'un élève(开除学生)。
2.法律术语
- 移送管辖或发回重审
在司法程序中,指案件被转移至其他法庭处理,例如:
renvoi aux assises(移送至刑事法庭)。
- 国际私法中的“反致”
指一国法院在处理涉外案件时,适用另一国的冲突规范,最终导致本国或第三国法律的适用。
例如,相关文献提到“剥夺政治权利与反致问题(problems of renvoi)”的分析。
3.其他用法
- 驱逐出境
在部分语境中可引申为驱逐行为,但此用法较少见。
补充说明
- 词源与发音:源自法语动词 renvoyer(送回/解雇),发音为 /ʁɑ̃.vwa/。
- 常见混淆:需注意与拼写相近的 envoi(结尾/使节)区分。
如需更专业的法律解释(如反致制度的具体应用),建议参考国际私法领域的权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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