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公開的審訊英文解釋翻譯、公開的審訊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open trial

分詞翻譯:

公開的英語翻譯:

open; overt; make known to public; publish; unfurl; ventilate
【計】 disclocse

審訊的英語翻譯:

inquest; interrogate; try
【法】 examine; hearing; interrogate

專業解析

公開的審訊(gōngkāi de shěnxùn)指司法機關在審理案件時,允許公衆旁聽、媒體監督的司法程式。其核心在于保障司法透明度和公衆知情權,是法治原則的重要體現。

一、中文釋義與法律内涵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公開”意為“不加隱蔽,面對大衆”,“審訊”指“司法機關對案件當事人進行訊問調查”。合并釋義為“司法機關依法在公衆可參與的場合審理案件的過程”。該程式適用于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定不公開情形外的多數案件,如中國《刑事訴訟法》第188條規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

二、英文對應術語解析

英文法律術語"Public Trial" 或"Open Hearing" 為其直接對應概念:

三、司法實踐特征

  1. 程式公開性

    允許公民持有效證件旁聽庭審,媒體經許可可記錄報道(但需遵守法庭秩序),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司法公開的六項規定》明确庭審公開細則。

  2. 監督機制

    通過公開程式防止司法擅斷,提升裁判公信力。聯合國《關于司法機關獨立的基本原則》指出,公開審訊是“保障司法公正的必要條件”。

  3. 權利平衡

    當公開審理可能影響證人安全或侵害商業秘密時,法院可依申請轉為不公開審理,體現權利沖突時的比例原則。

四、法律淵源

該制度在中國法律體系中的依據包括:

權威參考來源:

  1.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
  2. 薛波《元照英美法詞典》法律出版社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4. 聯合國《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文作準文本

網絡擴展解釋

“公開的審訊”一般指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允許公衆旁聽、媒體參與報道的審判形式。其核心在于司法透明,具體可從以下方面理解:

  1. 公開範圍
    指審判過程和判決宣告均向公衆開放,允許公民旁聽、媒體依法報道,無需事先審批。與“僅對當事人公開”不同,其對象涵蓋社會大衆,體現司法接受監督的原則。

  2. 例外情形
    根據法律規定,涉及國家機密、個人隱私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不公開審理,以平衡公衆知情權與特殊保護需求。

  3. 程式特點
    庭審全程公開(如法庭調查、辯論等環節),但休庭評議階段屬于内部秘密程式。判決結果需當庭或通過公告形式對外宣告。

  4. 法律依據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一條明确規定,除法定特殊情形外,法院審判案件一律公開進行,同時保障被告人辯護權。

需注意,“公開的審訊”與“公審”概念常被混用,但後者更側重針對重大社會影響案件的集中公開審理形式。實際應用中,司法機關需在透明化與隱私保護間謹慎權衡。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苯甲醛縮苯胺補相網路成形抽樣門存取算法代碼分析程式打印行緩沖器地址婦外科的坩埚座杠子慣性導航計算機壕溝殼模壓合機肋式呼吸裡厄氏疝淋巴組織性白細胞生成眉嵴面向比特協議名字定義期滿報表全眼球炎熔度表薩利氏試劑雙叉乳杆菌數控網絡輸入電阻四溴苯梭狀細胞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