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arbitration notice
arbitrate; arbitration
【經】 arbitrage; arbitrate; arbitration
advice note; notice
【化】 note; notice
【經】 advice; notification
公斷通知書(Arbitration Award Notice)是仲裁機構根據争議雙方協議或法律規定,對糾紛事項作出最終裁決後形成的正式法律文書。其核心功能在于以書面形式确認仲裁庭的裁定結果,并賦予争議解決結論法律約束力。
從漢英對照法律術語角度分析:
法律效力
公斷通知書對應英文"Arbitration Award",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57條規定,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其效力等同于法院判決,當事人可據此申請強制執行。
結構要素
該文書包含三項核心内容:(1)當事人基本信息與争議事項;(2)仲裁庭組成及審理過程;(3)裁決結論與履行期限。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發布的示範文本顯示,正文須明确仲裁條款援引依據及費用分擔方案。
跨境適用性
根據《紐約公約》第4條規定,經認證的公斷通知書可在172個締約國申請承認與執行。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UNCITRAL)将其定位為國際商事争議解決的标準化憑證。
雙語對照必要性
在涉及涉外仲裁時,通知書需同步提供中英文版本。國務院法制辦公室2019年發布的《仲裁文書規範》強調,雙語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現解釋分歧時以仲裁地官方語言文本為準。
“公斷通知書”是法律或仲裁程式中常見的正式文書,主要用于告知當事人關于争議裁決的結果或程式性要求。以下從定義、内容、法律依據和場景等方面綜合解釋:
“公斷”指通過第三方(如仲裁機構)對争議進行裁決的過程,“通知書”則是書面形式的正式告知文件。因此,公斷通知書可理解為仲裁機構或相關法律部門在争議解決過程中,向當事人發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決結果或程式通知。
根據相關法律文書模闆(如勞動合同終止、強制執行通知書等),公斷通知書通常包含以下要素:
公斷通知書需符合法定程式,例如提前告知義務(如勞動合同終止需提前30日通知),且内容需明确具體,否則可能影響其效力。當事人收到後若未提出異議或未按時履行,可能直接進入強制執行階段。
提示:具體定義和格式可能因地區或仲裁規則有所不同,建議結合實際情況咨詢法律專業人士。
閉通道差别選舉制沉浸磁膜儲存器二分點費-岡二氏束共沉積冠狀溝固定比率核測井環亮氨酸魂不附體呼吸氣量測定法漸近有效估計靜态靈敏度聚合重整抗流圈可識别信號空閑信道腦室毯尿紫素禽結核生前處分塔拉哈西沙門氏菌逃兵役者特别海損調頻發射機退化電子氣位計時器威克姆氏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