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nderbid
low price
【經】 at a low price; low in price
bid; enter a bid; tender; tender for
【經】 bid; bidding; proposal; public bidding; submission of tenders
submit an offer for; tender
低價投标(Low-Price Bidding)的漢英詞典釋義與專業解析
定義(Definition)
低價投标指投标人在競标過程中,主動提交顯著低于市場預估或競争對手價格的報價,旨在通過價格優勢赢得合同的行為。其核心特征是以成本壓縮或策略性虧損為手段争奪市場份額(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标投标法實施條例》)。
核心要素(Key Elements)
投标方基于成本控制能力(如規模化生産、供應鍊優化)或市場擴張需求,刻意降低利潤空間以提升中标概率。例如,新興企業可能通過低價投标進入成熟市場,打破現有競争格局(來源:World Bank Procurement Guidelines)。
根據《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條,報價不得低于成本價,否則可能被認定為“惡意競标”而導緻廢标。成本價需包含直接成本(材料、人工)及合理分攤的間接成本(管理費、稅費)(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标投标法)。
常見于标準化産品采購(如辦公耗材)、政府公共項目(需符合《政府采購法》價格評審标準)及買方市場主導的領域(來源:中國政府采購網公開案例庫)。
商業影響(Business Implications)
權威文獻參考
(注:部分來源因平台限制未提供直鍊,可于權威機構官網檢索原文。)
低價投标是指在招标過程中,投标方以明顯低于市場平均價或競争對手的報價參與競标的行為。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定義
低價投标通過降低報價提高中标率,常見于工程建設、政府采購等領域。其核心是在滿足招标要求的前提下,以價格優勢勝出。
適用場景
多用于标準化産品或服務,或市場競争激烈的項目。
合理性低價
投标價格低于市場價但仍高于成本,通過優化管理或技術降低成本實現。
惡意低價
價格明顯低于成本,可能伴隨串标、偷工減料等違法行為,法律明确禁止此類行為。
優勢 | 劣勢 |
---|---|
節省招标方投資() | 質量或服務難以保障() |
促進市場競争和結構調整() | 易引發惡意競争() |
根據《招标投标法》,惡意低價投标若涉及串标、行賄或低于成本價,将導緻中标無效,并面臨罰款、吊銷資質等處罰。
如需了解具體案例或法律條文細節,可參考(法律快車)和(異常低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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