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 existence theorem
exist; indwell; lie; occur; presence; existence
【法】 entity; existence
theorem
【化】 theorem
【醫】 theorem
存在性定理(Existence Theorem)的漢英詞典釋義與數學内涵
一、術語定義
在數學領域,存在性定理(Existence Theorem)指一類證明特定數學對象(如方程的解、幾何圖形、函數等)必然存在的定理。其核心在于驗證對象在給定條件下是否成立,而非構造具體實例。與之相對的“構造性定理”則需提供對象的顯式表達或計算方法。
二、核心意義與重要性
存在性定理是數學理論體系的基石之一,其價值體現在:
三、經典實例
閉球上的連續自映射必存在不動點,應用于經濟學納什均衡存在性證明。
若方程組滿足連續可微與非退化條件,則局部存在隱函數關系,是微分幾何的核心工具。
揭示素數分布規律,證明$lim_{x to infty} frac{pi(x)}{x/ln x} = 1$($pi(x)$為不超過$x$的素數個數),确立無窮多素數的存在性。
四、跨學科應用
存在性定理在物理學(廣義相對論中愛因斯坦方程的解存在性)、計算機科學(P vs NP問題中的解存在性驗證)、經濟學(阿羅-德布魯一般均衡模型)等領域均有深刻影響,體現其作為抽象數學與實際問題間的橋梁作用。
權威參考來源(基于經典數學文獻與教材):
存在性定理是數學中一類重要的定理,其核心目的是證明某種數學對象(如方程的解、特定性質的存在、函數或結構等)的存在性,但通常不提供具體的構造方法或唯一性證明。以下是其關鍵點解析:
存在性定理通過邏輯推理(如反證法、拓撲方法、不動點定理等)證明“至少存在一個”滿足條件的對象。例如:
其特點是非構造性,即不依賴具體計算或顯式步驟,而是通過抽象分析得出結論。
存在性定理常被用于理論框架的構建,而構造性方法更偏向實際應用。
存在性定理為數學理論提供了基礎保障。例如:
存在性定理通過抽象邏輯而非具體計算,證明了數學對象的存在性,是理論數學的基石之一。其應用廣泛,但需注意其非構造性特點可能限制實際問題的直接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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