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代替他人還債者英文解釋翻譯、代替他人還債者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expromissor

分詞翻譯:

代替的英語翻譯:

replace; substitute; cover for; do for; supersede; instead of
【計】 SUB
【經】 substitute; supersession; surrogate

他人的英語翻譯:

other

還債的英語翻譯:

repay a debt
【經】 get out of debt; pay off a score; with off a score

者的英語翻譯:

person; this

專業解析

在漢英法律詞典中,“代替他人還債者”指代履行他人債務的第三方主體,其核心含義與法律特征如下:

一、核心定義

該術語對應英文"third-party debt payer" 或"substitute obligor",特指非原始債務關系當事人(即非債務人本人),但自願或依法承擔清償義務的自然人或法人。其行為本質是債務承擔(debt assumption),需債權人同意方可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24條)。

二、法律特征

  1. 主體資格

    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清償行為不違反公序良俗(如賭債代償無效)。

  2. 清償效力

    債務人對債權人的原義務因第三人清償而消滅,但可能産生追償權(《民法典》第519條)。

  3. 抗辯轉移

    債權人不得拒絕第三人清償,除非債務性質具有人身專屬性(如贍養費支付)。

三、權利邊界

權威參考: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24條(第三人清償規則)
  2. Black's Law Dictionary: "Subrogation" (11th ed.)
  3. 《元照英美法詞典》"債務承擔"條目
  4. Cornell Law School 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 Third-Party Beneficiaries

(注:因未檢索到具體網頁,此處引用以實體法律文獻及權威機構官網為主,确保術語解釋符合原則)

網絡擴展解釋

“代替他人還債者”在法律上通常被稱為代為清償的第三人,其核心含義及法律要點如下:


一、定義與基本性質

代替他人還債者指自願或基于約定代替原債務人履行債務的第三方(如親友、擔保人、機構等)。其行為屬于《民法典》中的“代為清償”制度,需滿足一定條件才能生效。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524條,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第三人對履行該債務具有合法利益時,債權人可接受第三人代為清償。


二、法律性質與分類

  1. 自願代償

    • 無法律或合同義務的情況下,主動替他人還款(如朋友幫忙墊付)。此時代償行為屬于無因管理,代償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款項及必要費用。
    • 示例:A因失業無法償還貸款,B出于友情代為還款,B可要求A償還墊付金額。
  2. 擔保責任代償

    • 若代償人是擔保人(如保證人、抵押人),則需按合同約定承擔代償責任。代償後,擔保人可向債務人追償。
  3. 合同約定代償

    • 通過協議明确第三人代為履行債務(需債權人同意),此時第三人成為新債權人,可向原債務人主張權利。

三、代償的法律效力與條件

  1. 有效條件

    • 債務性質允許代償(如非人身專屬債務);
    • 債權人未明确禁止第三人代償;
    • 代償人需明确表示替債務人還款的意圖。
  2. 無效情形

    • 債務必須由債務人親自履行(如特定藝術表演合同);
    • 代償行為違反法律規定或公序良俗。

四、代償後的權利與風險

  1. 追償權

    • 代償人履行債務後,可依法向原債務人追償全部款項及合理費用。
  2. 風險提示

    • 若債務本身違法(如賭債),代償可能涉及法律責任;
    • 未經債權人同意的代償可能不被認可(如債務人已還款)。

五、總結

代替他人還債者的行為需結合債務性質、當事人約定及法律規定綜合判斷。自願代償需謹慎,建議通過書面協議明确權利義務;擔保代償則需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需進一步法律依據,可參考《民法典》第524條、第522條。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按意願租賃搬出半月形雙球菌保存曹發耳氏征襯層寸陰帶超科蛋白杆菌擔子柄電壓駐波比定向力障礙定壓線鵝螺旋體二價鎳放行發音清晰的糞堆杆菌規格外合金膠質絕緣紙絕對期青光眼連續分析牛腳油排序應用偏差比泉的入口壓降閃熱裂手發育不全魏爾嘯氏細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