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member of family
在漢英詞典中,“家庭成員”指生活在同一家庭單元内、通常具有血緣、婚姻或法律收養關系的個體集合。其核心含義與英文“family members”完全對應,涵蓋以下關鍵層面:
基礎構成
指直系親屬(immediate family),包括父母、子女及配偶,如配偶(spouse)、子女(children)、父母(parents)。
例:Hisfamily members include his wife and two sons.(他的家庭成員包括妻子和兩個兒子。)
擴展範圍
部分語境包含旁系親屬(extended family),如祖父母(grandparents)、兄弟姐妹(siblings)、孫輩(grandchildren),需依具體文化或法律界定。
例:In some cultures, grandparents are considered corefamily members.(某些文化中,祖父母被視為核心家庭成員。)
法律關系
法律文件(如簽證、繼承)中特指具有法定權利與義務的親屬,需通過結婚證、出生證等證明關系。
例:Only immediatefamily members are eligible for inheritance under this law.(根據該法律,僅直系家庭成員具備繼承資格。)
社會功能
強調共同生活、經濟支持與情感紐帶,如家庭醫療決策、稅務申報的“受撫養成員”(dependents)。
例:Employees may claim insurance benefits for their dependentfamily members.(員工可為受撫養家庭成員申領保險福利。)
(注:因平台限制未提供具體鍊接,以上來源可通過權威出版社或學術數據庫驗證。)
“家庭成員”指在同一個家庭中共同生活、具有血緣、婚姻或法律關系的成員。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基礎範圍
通常包括直系親屬,如父母、子女、配偶,以及可能共同居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等。若存在收養關系,養父母與養子女也屬于家庭成員。
法律界定
法律上強調法定關系,如婚姻(配偶)、血緣(父母與子女)或收養關系。例如,《民法典》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責任。
社會文化差異
某些文化中,叔伯、堂表親等旁系親屬若長期共同生活,可能被視為家庭成員。部分國家承認同性配偶、事實伴侶的法律地位,将其納入家庭範疇。
特殊結構
重組家庭(繼父母與繼子女)、單親家庭、隔代撫養(祖孫同住)等非傳統結構,隻要存在共同生活與經濟依賴關系,成員間也構成家庭成員。
家庭成員通常享有繼承權、共同財産權,同時承擔相互扶助義務。例如,夫妻需履行忠誠義務,父母需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教育與生活需求。
若需具體法律條款或文化案例,可進一步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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