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declaration concerning rights
在漢英詞典視角下,“關于權利的聲明”(Declaration Concerning Rights)指個人、組織或國家為明确主張、确認或解釋其在法律、道德或特定領域所享有的權利而發布的正式書面文件。其核心含義與法律、政治及社會規範緊密相關,以下從定義、特征與應用三方面闡釋:
“權利”對應英文“rights”,指法律或道德賦予主體的權力與利益(如人權、財産權)。“聲明”(declaration)強調公開、正式的宣告行為。此類文件通常具備法律效力或道德約束力,用于确立權利邊界、防止侵權或回應争議。例如《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即通過條款形式系統界定基本人權(聯合國,1948)。
正式性與公開性
需以書面形式發布,通過官方渠道(如政府公報、國際組織文件)或權威平台(如企業官網、法律文書)傳播,确保受衆知曉權利内容。例如中國國務院發布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即屬典型權利聲明(中國政府網,2021)。
明确的權利主張
内容需具體列舉權利類型(如知情權、隱私權)、權利主體(如公民、消費者)及適用範圍。參考《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對歐盟居民數據權的逐項說明(歐盟議會,2016)。
法律依據支撐
聲明通常援引現行法律法規或國際公約以增強權威性。如《殘疾人權利公約》明确援引聯合國憲章原則(聯合國,2006)。
權威參考來源:
- 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全文:https://www.un.org/en/about-us/universal-declaration-of-human-rights
- 中國政府《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21-2025年)》: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9/09/content_5636150.htm
- 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官方文本:https://eur-lex.europa.eu/eli/reg/2016/679/oj
關于“權利的聲明”,其含義及核心要點可歸納如下:
權利聲明是權利人以書面或公開方式明确主張自身合法權益的行為,常見于知識産權保護、商業協議等場景。其核心目的是界定權利範圍,起到警示他人避免侵權的作用。例如聲明文章著作權後,未經許可的轉載即構成侵權(、)。
權利聲明需符合法律規範,避免過度主張無效權利。例如,法律默認允許合理引用他人作品,即便未聲明也不構成侵權()。
如需具體法律條款或更詳細的案例,可參考《著作權法》《專利法》等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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