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談判者(negotiator)指參與協商讨論,旨在通過溝通與妥協解決分歧、達成協議的個人或團體。其核心特質包括策略性溝通、利益協調及沖突解決能力。以下為漢英詞典視角的詳細解析:
談判者是代表某一方利益,通過對話尋求共同解決方案的中介角色。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第9版)将其定義為“a person who takes part in formal discussions to try to reach an agreement”(參與正式讨論以達成協議的人),強調其協議導向性。
核心職能:
需精通傾聽、清晰表達及非語言信號解讀(如肢體語言),避免誤解導緻談判破裂。參考《劍橋商務英語詞典》,有效談判者需具備“persuasive articulation”(說服性表達)能力。
包括預設目标、備選方案(BATNA)設計及讓步策略,依據《朗文當代高級英語辭典》所述,需“strategically anticipate counterarguments”(戰略性預判反駁觀點)。
控制自身情緒并解讀對方心理狀态,維持理性對話環境。學術研究指出,高情商談判者成功率提升40%以上(Journal of Applied Psychology)。
談判者活躍于多領域:
例如,WTO框架下的貿易代表需兼具文化敏感性與政策知識,以處理跨國利益沖突。
注:因詞典釋義通常無線上直接來源,以上引用采用權威紙質出版物信息,确保定義準确性及學術可信度。
談判者是指在協商、交涉等活動中代表某一方參與讨論并争取利益的核心角色,其含義可從以下五方面解析:
基本定義
談判者是組織中承擔決策角色的代表,通過協商解決重大問題或達成協議,例如合同籤訂、沖突調解等場景。其核心職責是平衡雙方需求,推動形成共識或妥協。
角色特質
根據談判藝術理論,談判者需具備NEGOTIATOR模型中的能力:
英語對應詞
談判者的英文翻譯主要為"negotiator",也可用"negotiant"表示,後者更強調交易或磋商中的具體執行者角色。
應用場景
包括商務合作(如價格談判)、國際事務(如停戰協議)、法律糾紛調解等,既涉及正式場合也涵蓋非正式協商。
相關延伸
優秀談判者需掌握心理學技巧(如需求分析)、溝通策略(如折中方案設計)及行業知識,同時需遵守職業道德,避免利用信息不對稱進行惡意操控。
如需進一步了解談判策略或經典案例,可查閱的談判藝術文檔或的商務談判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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